2018年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2020年中辦、國辦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明確提出要繼續推動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推動高質量發展。
2021年2月,中國汽研向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申請《“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轎車及多用途乘用車》團體標準立項。2021年4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對《“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轎車及多用途乘用車》進行了立項公示。2021年5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正式下文通知《“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轎車及多用途乘用車》完成團體標準立項,項目號為2021-18。
意見征求
現《“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轎車及多用途乘用車》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已發布上線,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6日。
征求意見稿下載鏈接:
http://www.ttbz.org.cn/Home/Show/27903
意見可反饋至:
聯系人:趙紅全
聯系方式:zhaohongquan@caam.org.cn、010-63979900-5048
評價指標
轎車及多用途乘用車“領跑者”標準的評價指標包括:
基礎指標:排放和安全要求。
核心指標:動力性、經濟性、制動性、平順性。
創新性指標:節能效率、健康環保、駕乘體驗、智能體驗。
在標準研究制定工作過程中,與行業專家進行了多次研討并開展了廣泛的調研和大量的試驗驗證工作,得到了相關車輛生產企業的支持,取得了大量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保證了標準的制定質量。
【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通過調動第三方評估機構,針對消費品、裝備制造和服務三個領域中的不同產品和服務類別,開展企業標準水平評估以及產品或服務質量評價,發布企業標準排行榜,確定企業標準“領跑者”,推動形成多方參與、持續提升、閉環反饋的動態調整機制,引導企業標準水平提升,引領產品和服務質量升級。企業標準“領跑者”有利于企業打造品牌,提高產品和服務市場認知度與占有率;企業標準“領跑者”作為行業標桿,通過營造“生產看領跑、消費選領跑”的氛圍,為普通企業質量和技術提升指明方向;企業標準“領跑者”有利于推動企業信用制度和市場信息公開機制建設,優化營商和市場競爭環境,減少劣幣驅逐良幣情況的發生;《“十三五”現代金融體系規劃》中要求,引導銀行構建質量增信融資體系,將標準水平等要素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貸款發放參考因素;各地圍繞企業標準“領跑者”,紛紛出臺了各項優惠政策,截至2019年12月底,已有21個省市公布了針對領跑者的優惠政策,包括北京、江蘇、山西、陜西等省市的政府優先采購、金融支持政策,濟南、合肥、鄭州、太原等地方的財政資金獎勵政策等;在標準創新貢獻獎和各級政府質量獎評選、品牌價值評價等工作中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結果正在逐步得到采信和應用,未來在稅收優惠等財稅政策方面也有較好的應用前景。】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中國新能源汽車評價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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