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案:
【最近,越來越多的“安樁困難戶”決定起訴物業了,但又苦于不知道起訴狀該怎么寫,所以我們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一個模板。
這個模板是理想ONE車主凡人大叔寫的,有關他的事跡,可看這篇文章:《物業不讓安充電樁,我沒請律師卻打贏了官司,激動得想哭!》
凡人大叔起訴狀模板原文:
民事起訴狀
原告:XX,男,漢族,XX年X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住XXXXXXX,電話:XXXXXXX
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被告XXXXX物業有限公司協助原告辦理地下車位新能源車充電樁的安裝相關手續。
事實與理由:
原告購買XXXXXXXX住房1套,并購買了地下停車位,與被告簽訂《XXXXX花園地下車位管理協議》1份。協議第六項第3條規定:“本協議未盡事宜,以相關法規執行。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20年2月27日,原告購買新能源汽車1輛,該車在辦理安裝充電樁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原告要求XXX物業在其提供的允許施工單上蓋章。物業以安裝地下充電樁比較危險為由,拒絕蓋章,導致充電樁安裝流程無法進行。原告認為,雖然原、被告在《XXXX花園地下車位管理協議》中未對被告協助原告辦理地下車位新能源車充電樁的安裝相關手續事項進行約定,但發展新能源汽車對節能減排、防止大氣污染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國家、地方政府部門發布的紅頭文件均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在充電設施建設時予以配合、提供便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6年發布的第1611號文件《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中的第六條“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國務院辦公廳在【2015】第73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建設用戶居住地充電設施。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向用戶適當收取費用。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通過在居民區配建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錫政辦發〔2017〕53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局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推進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對具有固定停車位及電源條件的,實現全部小區電源條件到車位,落實電動汽車整車企業主體責任,堅持‘一車一樁’,推進自用充電設施建設。對無固定停車位、有電源條件的,實現全部小區的公共管理區域配建充電設施?!保虼宋飿I服務企業有義務協助原告辦理地下車位新能源車充電樁的安裝相關手續?,F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協助義務,行為構成違約。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裁判。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蓋章
x年 x 月 x 日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用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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