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電動網】(特約作者 車友)北京市發改委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市電動汽車實行充電服務收費,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度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本市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經營單位可按照不超過上限標準,制定具體收費標準。作為一名電動車主,筆者對收取充電服務費的事情有一點思考,借助第一電動網這個平臺與大家分享。
一、充電服務費該不該收?
1. 目前影響電動汽車推廣的最大障礙仍然是充電
很多網友認為,電動汽車仍然處于發展初期,現階段收取充電服務費,對于發展電動汽車非常不利。從2014年電動汽車元年開始到現在一年有余,目前困擾電動汽車推廣的最大問題仍然是充電問題,說到底是充電設施(包括自用與公用)不完善的問題。
2. 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緩慢,公用充電設施重要性凸顯
從一年多來的推廣情況看,自用充電設施進展緩慢,主要是卡在最后一步,即物業公司這里,相信很多車主和潛在車主都有共鳴。再考慮擁有固定車位的車主畢竟是少數,更多車主不具備安裝自用充電設施的條件,這種情況下,公用充電設施的重要性就凸顯出來。
3. 按市場化原則建設公用充電設施,應該收取充電服務費
如上所述,目前推廣電動汽車的主要難點在于充電設施不完善,加快充電設施建設速度最有效率的方式是通過市場、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一起推動,解決充電難問題。沒有利潤,資本是不會進入市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收取充電服務費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充電市場壯大,也能夠方便消費者。
二、充電服務費價格分析:
1. 充電服務費與油價掛鉤缺乏依據
目前北京市的政策是充電服務費和油價掛鉤,按每百公里耗油8公升和耗電16度計算,充電服務費相當于油費的30%,再考慮電費,實際用電成本將達到用油成本的60%左右。用電成本高低暫且不論,電力能源和燃油能源各有其生產方式和生產成本,人為將兩者掛鉤缺乏依據。
2. 公用充電設施和自用充電設施費用相差近4倍
按照目前北京市政策,自用充電設施電價采用居民用電價格,按百公里耗電16度計算,費用約為7元。公用充電設施采用工業電價,費用約10元;每度電充電服務費按照油費的15%收取,油價按6.5元/升,則每度電服務費為0.975元,百公里為15.6元,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合計約26元。
公用設施充電費用與自用設施充電費用之比約為3.7,隨油價上浮,該比值會進一步加大。考慮到目前的充電水平,感覺明顯偏大,不利于電動汽車的推廣。
3. 充電服務費構成分析:
充電服務費=電費+電樁費用+停車費,以下逐一分析:
電費:目前執行大工業電價,0.57元/度,約為居民用電的1.3倍。
電樁費用:目前市場上的電樁功率從2kW~20kW均有,其成本也不同,建議根據電樁功率,分為幾檔,核定電樁費用。顯然電樁功率越大,成本越高,費用也越高,如果電樁功率足夠大,5分鐘內就能將電池電量充滿,即使價格和油價相同,我想大部分車主也能夠接受。
停車費:這一項變數最大,建議該項與充電服務費獨立結算。在商用停車場充電,按照商用停車場交費標準交費即可。在專用充電站充電,此項費用可予以減免,對長時間占用車位的車主,按停車時間予以收費。
三、充電服務費收取建議:
1. 建議推廣初期政府對電池、電樁予以補貼
電動汽車行業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發展初期,各項研發成本較高,為積極推廣,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補貼政策,待電動汽車產量形成規模、成本下降后,再由市場決定行業發展。
目前補貼政策以補貼整車廠商居多,對電池、電樁力度還不夠大,建議根據技術先進程度對國內電池、電樁進行補貼,鼓勵技術進步,實現彎道超車。
2. 公用設施充電收取費用建議不超過自用設施充電費用的2.6倍
如上所述,目前電動汽車推廣的最大障礙在于充電,在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緩慢的情況下,公用充電設施收取費用過高,非常不利于推廣。
建議充電服務費與停車費單獨計列,充電服務費收取標準按照電樁功率大小進行分級,并建議與自用費用掛鉤,分級如下表:
充電服務費收取建議分級:
|
慢充2kW |
快充10kW |
快充20kW |
公用費用/自用費用 |
1.3 |
2.0 |
2.6 |
推廣初期,電樁費用政府可給予適當補貼,控制公用設施充電服務費(不含停車費)與自用設施充電費用之比不是很高,以利于推廣。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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