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為政策制定機關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提供了重要指引,也為新能源汽車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支撐。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人,都會接觸到“推廣目錄(或稱“備案”)”、“推薦目錄”、“公告目錄”、“免購置稅目錄”,這么多“目錄”,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何,又是怎樣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的呢?未來將何去何從呢?
一、各目錄的關聯分析
先梳理下眾“目錄”的簡單情況。
“公告目錄”猶如“準生證”,無論傳統汽車或者新能源汽車售賣都必須要有,沒有這資質你就沒有生產汽車的權利,即便生產銷售了也是沒法上牌上戶,這是新能源汽車行業管理制度,是供給端的基礎要求。
“推薦目錄”出自于《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涉及技術提升和財政補貼,這就猶如高考機制般,你成績好則可以進入“985、211”高校,有了這篩選制度,能夠規范、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和推廣。
“免購置稅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財政部、工信部、國稅總局審查通過發布,起止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通過免征購置稅促進需求端的消費熱情。
“推廣目錄(或稱‘備案’)”,類似于地方政府設置的“車型門檻”要求,有點類似“地方不成文的風俗或者規矩”,你懂的。事實上,國家馬凱副總理也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要打破地方保護,推動市場的自由競爭,但這涉及地方稅收和地方財政問題,或許僅當地方不再跟進補貼時,“潛規則”或許能夠真正打破。
以上4種,“免購置稅目錄”和“推薦目錄”與補貼、優惠緊密關聯,所以是系列目錄中最惹人關注的。
二、免購置稅目錄和推薦目錄的現狀特征
“免購置稅目錄”和“推薦目錄”的初衷在于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是一種扶優扶強的體現。
(一)進入“免購置稅目錄”的車型數量與銷量趨勢
1、新能源乘用車入選車型數量趨穩定,門檻不斷提升
自2014年9月以來,國家工信部已陸續公布了13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其中2017年共發布四批目錄,即第10~13 批。其中第13批《目錄》中,共有465款新能源車型入選,新能源乘用車46款,占比約10%。
從數量上看,第13批《目錄》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數量少于第9批、第10批、第12批,呈現相對減少的趨勢。第9批、第10 批目錄發布時,正是新能源汽車騙補核查的時期,國家將2016年發布的前5批推薦目錄推倒重來,車企調整產品重新提交申請以進入新目錄,促使目錄車型增多。
隨之,國家加強了對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監管力度,免稅目錄逐步收緊,進入門檻也不斷提升,故后續補貼目錄車型數量與行業產品技術水平狀態、企業產品投放進度較為匹配。
2、2017年車型數量創新高,與產品銷量強正相關
從年度購置稅目錄情況看,2017年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數量最高。首先,受益于4批新能源汽車車型的發布,某種程度上降低了“騙補”整頓的負面影響,不至于過多影響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其次,國內新能源乘用車產品技術更新迭代速度快,能夠滿足動態技術要求的企業和產品越來越多;再者,補貼退坡的倒逼、國外部分新能源汽車產品也是進入了目錄。
圖表 1 進入免購置稅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數量
將銷量與進入免購置稅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型數量進行對照可見,國內新能源汽車的銷量與免購置稅目錄車型數量趨勢較為一致,甚至于精確反映到乘用車PHEV和BEV銷量表現上。
圖表 2 新能源乘用車歷年銷量
(二)進入“推薦目錄”的車型數量與銷量趨勢
1、管理常態化且趨嚴,乘用車入選車型數量嚴格控制
2017年,國家工信部共發布了十批新能源車型推薦目錄,累計補貼車型數量達到2949款,新能源乘用車補貼目錄車型數量為353 款,占比約12%,其中純電動乘用車型占10.6%,這也充分體現了國家以純電動汽車戰略為主導的方向。同樣,也可以發現,2017年1~3批補貼目錄重新申請車型和新開發車型的疊加,提升了新能源車型的數量。隨后,推薦目錄的管理趨于常態化且更為苛嚴,推薦車型大體控制在20~30款區間。
從時間周期看,2017年推薦目錄下放時間和數量更趨于符合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規律。國內汽車品牌受制于新能源雙積分政策的影響,紛紛加大新能源汽車車型的開發。而2016年底,部分主機廠更多瞄準了國家補貼,同時某種程度上也透支了市場消費需求。
2、傳統自主乘用車入選車型越多,與產品銷量強正相關
從企業維度看,目前國內推薦目錄車型基本上為國內主流自主品牌企業,均是傳統的整車生產企業,其中以吉利、比亞迪、長安新能源車型最多,分別為43、26、25款,第二梯隊以江鈴汽車、奇瑞和北汽新能源為主,分別為13、13和 11款;江淮、上汽、廣汽等多數車企入選車型均在10款以下。
事實上,入選目錄車型數量越多,新能源汽車銷量相對越多。2017年1-9月,我國新能源汽車排行榜以比亞迪、吉利銷量靠前,其中比亞迪新能源汽車全球銷售7.1萬輛、吉利銷售6.8萬輛,由于長安部分新能源主力車型才剛剛上目錄,產品尚未放量。
(三)本部分小結
綜合分析推薦目錄和免購置稅目錄執行以來的市場情況可見,兩“目錄”具備共性特征,車型相互滲透和融合。結合2017年推薦目錄和免購置稅目錄情況分析,目前進入推薦目錄車型大部分都是進入了免購置稅目錄,如第13批免稅目錄中有第九批補貼目錄187款車型。
17年推薦目錄 | 第10批免稅 | 第11批免稅 | 第12批免稅 | 第13批免稅 |
不在17年推薦目錄車型數量 | 120 | 14 | 11 | 38 |
17年1-3批推薦 | 549 | 156 | 13 | 7 |
17年4-6批推薦 | 73 | 467 | 211 | 21 |
17年7批推薦 | 9 | 15 | 212 | 21 |
17年8批推薦 | 16 | 6 | 29 | 191 |
17年9批推薦 | 1 | 6 | 10 | 187 |
總計 | 768 | 664 | 486 | 465 |
總而言之,兩者均是致力于提升產品準入和技術要求,同時刺激消費者、企業的多重需求,某種程度上促進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目錄影響及發展趨勢預判
1. 與勢俱進:“推薦目錄”和“免購置稅目錄”合并統一是大概率事件!
近兩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雖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但也是出現了行業管理效率不高的問題。購置稅優惠目錄與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但兩“目錄”在申請流程和材料準備方面基本相似,“推薦目錄”主要用于指導專項資金補貼申請,“免購置稅目錄”則偏重于對消費者的購車成本進行優惠,事實上,有補貼的車型不一定免購置稅,免購置稅的不一定有補貼。這其中主要的差別在于,進口新能源車的申報項目和管理部門不同。
推薦目錄申報流程 | 免購置稅目錄申報流程 | 備注 | |
申請提交紙質說明材料 | 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及企業承諾書,紙質件郵寄至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 提交企業信息、承諾書等相關申請書材料 | 提交材料及流程雷同 |
獲得申報帳號 | 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收到企業資料并核對無誤后,開通企業的推薦車型申報系統 | 材料審核通過后,開通“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目錄申報系統”
| |
產品申報,上傳企業信息及申報車型參數 | 通過“推薦車型申報系統”進行產品申報,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受理推薦車型申報資料后,開展相關技術審查工作;
| “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目錄申報系統”填報企業信息和車型信息; 進口新能源車申報時,須提交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報告 | 免購置稅目錄增加了進口新能源車申報項目 |
審查通過、發布、檢查 | 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定期將審查結果上報工信部,并發布。 | 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財政部等三部委適時組織專項檢查 | 流程類似,管理部門不同 |
從流程維度分析,主體企業先得完成推薦目錄申報流程、然后再啟動免購置稅目錄申報流程,這在某種程度上給國家主管部門帶來了大量的審核工作,與“簡政”要求相沖突。從車企的角度來看,兩目錄都是由工信部牽頭發布,兩目錄的流程大體上相似,兩目錄若實現統一則能夠減輕企業的申報工作量,更是能夠縮短企業售賣新能源汽車的時間表。以第9批推廣目錄車型為例,自產品上公告目錄到進入推薦目錄需要30~40天;從推薦目錄到免購置稅目錄需要60天左右,意味著產品上市銷售推遲了至少2 個月,對于車企來說這是很高的時間成本。
2. 補貼退坡:目錄門檻繼續提升或將成為必然事件!
受2016年底騙補風波影響,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既需要企業自身自律和技術進步,也需要行業機構的扶持和監管倒逼。
目前,國內動力電池成本居高不下,占據整車的40%成本,其續航能力仍需進一步提升。在這種背景下,純電動乘用車無法同傳統燃油車自由競爭,需要在供給端和需求端進行同步刺激,這就要求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支持、購置稅優惠等系列政策來培育產業的發展。
新能源汽車補貼逐年退坡已是事實,如果再取消購置稅無疑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消費者的購車熱情。如2009 ~2010年間購置稅減半,延期1年優惠幅度為25%,累積補貼金額約114億,受惠的A0/A級車約300萬輛;而2015 ~2016年間購置稅減半,累積補貼金額約600億,受惠車型銷量達1600~1800萬輛。這表明,購置稅優惠涉及面廣,金額巨大,能夠在較大程度上促進或提振銷量。因此,為保持國家支持政策的持續性,免征購置稅政策有望延期,中汽協關于購置稅減免延期的建議報告也已經遞交政府有關部門。
因此,圍繞“扶優扶強”推進新能源汽車的健康發展的目標,未來推薦目錄及免購置稅門檻進一步提高或將成為必然事件!
3. 公平競爭:兩目錄成為區域外地品牌采購的重要參考!
近年來,國家持續加大力度去除新能源汽車推廣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因素,大部分地方政府開始采購外地新能源汽車品牌,新能源汽車的采購標準將更多地傾向目錄上車型數量多、車型品質好的TOP5企業,如新能源客車企業宇通、比亞迪、中通、福田等受益匪淺!未來,新能源出租車的規模更替采購或將同樣如此!
4. 購置稅減免額度可能將梯次化,插電式混合動力“首當其沖”!
隨著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品牌在2019年、2020年的集中投放,新能源汽車逐步普及,滿足于要求的進口/合資/自主新能源汽車品牌將批量涌入“目錄”,新能源汽車新增和替代的空間將增大,購置稅減免的財政壓力山大,購置稅減免額度的梯次化將是大勢所趨。
由于純電動汽車被明確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的主體戰略產品,一旦普惠性的購置稅減免將演繹成梯次化的購置稅減免,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或將“首當其沖”,其受惠力度相對較小甚至可能沒有;而純電動汽車的電池能量密度和續航里程仍將成為梯次化程度的重要指標。
四、發展建議
隨著,國家燃油車禁售的推進、雙積分政策的落定,新能源汽車即將進入規模化推廣應用時期。現階段,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約占汽車市場的2%,遠未進入與傳統燃油車短兵相接的競爭階段,這意味著新能源汽車仍需要繼續培育壯大,生產研發端需要扶持,消費使用端也需要進一步鼓勵和刺激,環境端充電基礎設施需要進一步完善。在此,謹向新能源汽車管理部門建議如下:
1、繼續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財政政策進一步傾向于具有較強技術創新性、產品競爭力的企業和產品。
2、進一步延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優惠時間,優化申報流程。
3、加強行業管理和服務,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和免購置稅目錄的合二為一,進一步提升合并目錄的準入門檻,降低企業申報目錄成本。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智電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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