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對外宣布將推遲電動車發生警告系統規范的發布。而隨著電動汽車技術與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的不斷發展,目前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開始應用到實際生活中。而關于電動汽車與混合動力汽車的一大優點就是其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噪音非常低,基本可以實現安靜行駛的狀態。關于電動汽車的特點既是優點又是缺點,目前就有相關監管部門表示無聲的駕駛狀態可能會使得車輛在靠近行人時無法引起行人的注意,從而對行人造成潛在危險。針對問題,目前市場上提出了一種為電動汽車配備聲音發生器的解決方案,其目的就是為了使得車輛在接近行人行駛時可以發出聲響讓行人警覺。
通過美國全國工商聯針對盲人問題的不懈努力,美國在2011年時正式將行人安全加強法案簽署成為了法律條文。雖然立法的時間非常的及時,但是該法案的具體實施過程卻是一波三折。就目前消息而言,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對外宣布將于今年年底前對聲音發生器提議進行最終裁決。這也就意味著該法案的具體實施最早將于2018年開始。
自美國汽車市場上首次推出混合動力汽車至今已經有了15年的時間,而關于混合動力汽車的爭論也自那時起一直延續到了今天,而此次安全法案的延期進一步激化了關于混合動力汽車的討論。
聯邦政府表示隨著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的推出,由于兩者在行駛過程中均不會產生傳統內燃機汽車的發動機聲音,這也就意味著人們將無法根據聲音來判斷是否有車輛駛近,那么這對盲人或者視力受損的人群來說將會產生潛在危險。
NHTSA的對策
針對以上問題,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2008年時召開過一次研究會議,同時后續還進行了兩次后續研究。在2009年的一項研究中發現混合動力汽車和電動汽車與傳統內燃機汽車相比,前者發生行人碰撞事故的概率是后者的兩倍。而在2011年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推出的一項研究中發現混合動力汽車和電動汽車發生行人碰撞事故的概率比傳統內燃機汽車高35%。然而,對于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兩者的研究數據均存在取樣不全面的問題。在2009年的研究報告中僅僅包含了12個州的研究數據,同時其樣本數據僅采用了2000年之后的行人碰撞事故,在2000年時市場上混合動力汽車的數量非常少,同時其距離目前的第一輛電動汽車上市大約有10年的時間,也就是說該研究數據根本沒有將電動汽車加入到考慮范圍之內。
盡管問題的確認仍存在著諸多的疑問,但是行人安全加強法案還是被簽訂成為了法律條文,同時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一直以來也在努力地將其推廣實施。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還表示對于那些行駛過程中噪音極小的內燃機汽車同樣需要配備一些聲音發生器,關于聲音發生器的應用將不再局限在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上。對此有汽車制造廠商批評管理規定的聲音發生器發出的聲音存在噪音過大的問題。此外,一些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車主也表示反對應用聲音發生器,因為他們認為安靜的駕駛過程是一種駕駛享受。
雖然法規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為了滿足法規要求許多電動汽車生產廠商還是推出了聲音發生器作為其車輛的標準配置。
日產聆風配備有自動嗶鳴器,在車輛時速低于18英里/小時時該嗶鳴器將自動觸發從而發出嗶鳴聲。而雪佛蘭沃藍達和Spark EV則配備有主動控制型聲音發生器,駕駛員可以根據需要來觸發該聲音發生器。還有一些汽車生產廠商在等待行人安全加強法案生效后為其車輛配備聲音發生器,但是就目前的局勢來看法案的生效過程仍將需要較長的時間。
來源:蓋世汽車網
作者:Carp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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