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禍不單行的 Uber 又被加州監管部門扎心了,因為最新數據顯示,Uber 的自動駕駛測試成績在 6 家主要廠商中墊底。測試結果顯示,打車服務巨頭的自動駕駛測試車每英里都要“脫離”一次(即自動駕駛系統停止工作,駕駛員介入),據悉,Uber 的測試車在加州一共累積了 20354 英里的測試里程(駕駛員同志們真辛苦)。
與 Uber 的“渣”戰力相比,Waymo 要強得多,它們的測試車平均 5128 英里才會“脫離”一次。這就意味著 Waymo 的自動駕駛技術比 Uber 強 5000 多倍。過去 12 個月里,Waymo 的測試車更是累積了超過 50 萬英里的測試歷程。
兩家公司力量對比的不均衡也讓我們重新審視它們之間的訴訟。Waymo 遞交的訴狀稱 Uber 收購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 Otto 盜取了自家的激光雷達技術,而 Otto 公司創始人就是 Waymo 前工程師萊萬多夫斯基。
Richard Windsor 是愛迪生投資研究公司分析師,看過這些數據后,他表示:“看來 Waymo 口中 Uber 從它們那里 盜取 的激光雷達技術并沒有幫上忙啊,兩家公司在自動駕駛技術上的差距實在是過于巨大了。”
排在 Waymo 和 Uber 之間的是日產,它們的測試車輛每 146 英里會“脫離”一次,不過其總測試里程只有 4099 英里。除此之外,寶馬、特斯拉和奔馳都將 Uber 遠遠甩在身后,但這三家公司過去一年的平均“脫離”里程都沒能沖上 1000 英里。
Windsor 表示:“其實判定自動駕駛解決方案好壞的標準就是其 脫離 頻率,加州政府要求廠商上交這一數據,但廠商們各有各的打算,它們在數據統計上玩起了 花樣 。此外,各家公司的測試環境不同,也就意味著這些數據僅供參考。”
“不過,Uber 與 Waymo 的對比過于顯眼,從中我們也能看出不同公司技術的巨大差距。”Windsor 補充道。
Uber 一直堅信掌握自動駕駛技術對公司的未來至關重要。“如果我們不能爭到第一,其他公司推出的打車服務網絡可能就會憑借低價或高質量服務將 Uber 壓垮。”Uber CEO 卡蘭尼克去年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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