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今年7月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的傳聞開始在市場上流傳。究竟免除購置稅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普及有多大影響?還有沒有其他更好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優惠政策?帶著這些問題作者采訪了財稅領域的專家學者。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財稅系主任沈肇章教授接受中國經濟時報作者采訪時表示,免除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只是一次性地降低消費者的買車成本,對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意義不大。新能源汽車發展主要礙于科技的發展、充電網點不普及等問題,人們感受不到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如果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電池能像手機電池一樣可以方便替換,可以隨時隨地便捷充電;如果在我們國家各個地區間可以便捷地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充電,保證其續航能力,那么新能源汽車的春天才真正來到。
事實上,最近幾年,國家一直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的廣泛使用,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今年3月在深圳出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座談會上,一直強調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性,并提出研究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5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在稅務總局網站就“節能環保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在線訪談時也表示,目前稅務總局正在積極研究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的車購稅政策。這些聲音似乎預示著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政策正在一步步地向我們走來。
暨南大學財稅系的高艷榮教授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作者采訪時則表示,稅收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中國汽車產業整體稅負太重,對于新能源汽車產業來說,也不是減免一個小稅種就可以帶來一定影響的。目前車市競爭充分,只有增強新能源汽車對傳統能源汽車的可替代性,提高新能源汽車的性價比,才能在市場上對傳統高耗能汽車起到擠出效應,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稅收優惠的問題。
目前,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稅率為8.5%。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向車輛購置稅者征收的一種直接稅,具有計征簡便、征收范圍窄等特點。
在高艷榮看來,相比起稅收政策上的扶持,新能源汽車服務的發展才是最重要的。減免車購稅,只是減少了消費者的購車負擔,這不是贏得消費者認同和青睞的根本辦法。如果新能源汽車不能使人們的生活得到改善或者改善幅度有限,消費者難以轉變消費心理和習慣。在新能源汽車領域,電池技術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城市配套充電設施不完善的情況下,稅收的杠桿作用難以撬動整個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如果減免購置稅對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只是杯水車薪,那么應該怎樣才能切實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呢?
沈肇章認為,新能源應用的基礎研究應該由政府財政負擔。然后再將這些理論上的實驗室中的研究成果拿到企業中進行進一步開發、完善,最終形成可應用的技術產品。這一過程除了需要大量企業資本的注入,還需要新能源汽車企業和政府進行高度配合。除了這些,政府應該進行消費引導,除了通過這種減免車購稅的調控方法,也可以增加對新能源汽車的政府購買,通過政府購買行為對新能源汽車市場起到示范作用。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王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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