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NHTSA對外宣布將推遲電動車發聲警告系統規范的發布。
由于電動汽車和混動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均不會產生傳統內燃機汽車的發動機聲音,這也就意味著人們將無法根據聲音來判斷是否有車輛駛近,那么這對盲人或者視力受損的人群來說將會產生潛在危險。NHTSA對外宣布將于今年年底前對聲音發生器提議進行最終裁決,這也就意味著該法案的具體實施最早將于2018年開始。
針對以上問題,NHTSA在2008年時召開過一次研究會議,同時后續還進行了兩次后續研究。在2009年的一項研究中發現混合動力汽車和電動汽車與傳統內燃機汽車相比,前者發生行人碰撞事故的概率是后者的兩倍。而在2011年NHTSA推出的一項研究中發現混合動力汽車和電動汽車發生行人碰撞事故的概率比傳統內燃機汽車高35%。
然而,對于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兩者的研究數據均存在取樣不全面的問題。在2009年的研究報告中僅僅包含了12個州的研究數據,同時其樣本數據僅采用了2000年之后的行人碰撞事故,在2000年時市場上混合動力汽車的數量非常少,同時其距離目前的第一輛電動汽車上市大約有10年的時間,也就是說該研究數據根本沒有將電動汽車加入到考慮范圍之內。
NHTSA還表示對于那些行駛過程中噪音極小的內燃機汽車同樣需要配備一些聲音發生器,關于聲音發生器的應用將不再局限在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上。對此有汽車制造廠商批評管理規定的聲音發生器發出的聲音存在噪音過大的問題。此外,一些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車主也表示反對應用聲音發生器,因為他們認為安靜的駕駛過程是一種駕駛享受。
來源:蓋世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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