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優化機動車存量結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3月30日印發了《北京市進一步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或轉出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可享受政府補助。
通知指出,新方案所稱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是指在北京市登記注冊的國Ⅲ排放標準汽油載客汽車和汽油載貨汽車。具體措施上,新方案將依托市場交易平臺,對報廢或轉出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車主給予政府補助,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對報廢或轉出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并更換新車的車主給予企業獎勵。
具體來看,政府的補助范圍規定,有強制報廢期限的車輛需提前1年及以上進行解體報廢方可享受政府補助。報廢或轉出時間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檔案注銷或轉出時間為準,其中轉出車輛需要定期參加機動車檢驗且檢驗結果合格。補助標準將按報廢或轉出時間分為兩檔,第二檔較第一檔下調20%。
企業獎勵范圍為報廢或轉出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的車主在更換新車時,其新車車型屬于第三方交易辦理平臺公示車型的,以企業獎勵憑證沖抵車款方式獲得獎勵。獎勵標準方面,建議獎勵金額不低于政府補助標準,各汽車生產企業在第三方交易辦理平臺內公布的新車銷售價格應為市場指導價格。
此外,對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或轉出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車主申請政府補助和企業獎勵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31日。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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