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以”無需牌照、無需駕照、簡單易學”的噱頭,欺瞞消費者購買電動四輪汽車,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費者購車后,駕車上路遭遇交警查扣。近日,溫州市消保委、樂清市消保委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慎購電動四輪汽車。
日前,樂清市消保委接到消費者投訴,稱駕駛電動四輪汽車上路行駛被交警查扣車輛,交警部門的結論是此類車輛不能上路行駛,而消費者購車時,經營者對其宣稱此類車不需上牌、不需駕照。被查扣車輛的消費者找經營者要求退車時又被拒絕。
據樂清市消保委調查,樂清市有不少銷售該種電動四輪汽車的店鋪,相關品牌有”御捷馬”、”福萊沃”、 ”中融”、”金泰”等,其店中還擺放著”無需牌照、無需駕照、簡單易學”等廣告內容。經查詢相關法規,此類電動四輪汽車屬于”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按照規定,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據悉,這些產品作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供乘用行駛的電動汽車出廠、銷售,應按照電動汽車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經查詢,”御捷馬”品牌電動四輪車只有”場(廠)內專用車輛生產許可證”,并未取得強制認證,”中融”、”福萊沃”、”金泰”等品牌未取得任何強制產品認證。
溫州市消保委及樂清市消保委認為,此類電動車不能銷售給消費者用于城市道路乘坐行駛。
( 編輯/董海榮 )
來源:溫州都市報
作者:綜合報道
本文地址:http://m.155ck.com/news/shichang/12541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