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上海市鉛污染物防控體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制定了上海市地方環保標準《鉛蓄電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將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規定,新建企業自2012年8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現有企業在一年過渡期后,即2013年8月1日起執行。
( 編輯/李艷嬌 )
來源:生意社
作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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