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佛羅里達州法院判決,特斯拉需要為2018年導致兩人死亡和一人受傷的Model S(參數|詢價)車禍致死案件承擔1%責任,因此需要向兩名原告分別賠償450萬美元、600萬美元,合計1050萬美元(約7090萬人民幣)。目前,特斯拉還沒有就該裁決發表評論。
事件回顧:
2018年5月,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布的18歲高中生巴雷特·萊利 (Barrett Riley) 和他的朋友埃德加·蒙塞拉特 (Edgar Monserrat)駕駛一臺特斯拉Mdoel S,以每小時116英里(每小時186.6公里)的速度撞上了一處混凝土墻,車輛隨即起火,最終導致車內兩人喪生。
事發后,巴雷特·萊利的父母對特斯拉提起訴訟,理由是這臺Model S存在產品缺陷,他認為特斯拉的電池在事故發生后發生了無法控制的火災。
此外,訴訟稱巴雷特·萊利的父母在事故發生前兩個月在特斯拉服務中心安裝了限速器,但特斯拉在兩個月之后又將限速器拆除,并且沒有得到其父母的同意。最終,他們將責任歸咎于汽車制造商。
特斯拉方面則表示,沒有人能在這樣的速度下生還,巴雷特·萊利還欺騙了特斯拉的技術人員,以解除限速設備。據悉,萊利曾在發生事故的前2個月,因為駕車行駛至每小時112英里(每小時180公里)的速度而收到超速罰單。
最終,陪審團認為巴雷特·萊利對這起事故需要承擔90%的責任,父親詹姆斯·萊利承擔9%的責任,母親珍妮·萊利不擔責,特斯拉因疏忽擔責1%,需要向巴雷特的父母詹姆斯·萊利和珍妮·萊利分別賠償450萬美元和600萬美元,但法官最終可以選擇降低該賠償金額。
編輯總結:按照以往的經驗來看,特斯拉大概率不會服從判決,并且要請大律師跟法院扛到底的。不過,美國法院的行為向來“特立獨行”,美國每個洲的法律也都相對獨立,所以如果出現“特斯拉要為事故承擔1%責任”的先例出現,那么未來再出現交通事故,很可能會出現相似的判決。
來源:愛卡汽車
作者: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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