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披露,2011年和2012年國家用于推廣節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其中部分被企業以違規申報或虛假申報的形式套取或違規獲得。
國家審計署6月21日在其官方網站披露了《5044個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審計結果》,指出348個項目審計發現了違規使用資金問題。其中,涉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項目共有五個,分別是:四川省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項目、山東省上海通用東岳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安徽省江淮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和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這五個項目分別套取或違規獲得補貼資金從16.5萬元到1671萬元不等。審計署的公告顯示,上海通用和上海大眾違規獲得的補貼,已經收回。其他項目正在整改。(詳見下表)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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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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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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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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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以接受捐贈的4輛汽車申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補貼資金,不符合補貼申報條件,違規獲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補貼資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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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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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上海通用東岳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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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虛報節能汽車推廣量,套取中央財政節能汽車推廣補助資金15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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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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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江淮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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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把關不嚴,將55輛非節能汽車納入申報范圍,違規獲得中央財政節能汽車推廣補助資金1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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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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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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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通過申報182輛不符合節能汽車申報條件的車輛,違規獲得中央財政節能汽車推廣補助資金5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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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在審計前以自查報告形式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了其中120輛汽車的真實情況。審計指出后,上海市財政局已收回上述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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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節能汽車推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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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通過申報5570輛不符合節能汽車申報條件的車輛,違規獲得中央財政節能汽車推廣補助資金16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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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在審計前以自查報告形式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了其中5352輛汽車的真實情況。審計指出后,上海市財政局已收回上述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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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審計署的審計結果,部分企業已經回應。違規獲取補貼最多的上海大眾在官網上聲明說,”此事系個別經銷商在申報工作中存在疏忽造成誤報。”聲明還表示,在審計前,上海大眾汽車已通過自查報告的形式向國家發改委報告了相關情況,并于2013年3月將經銷商誤報的補助資金全額退還上海市財政局。
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6月23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節能汽車推廣數據申報有誤的說明》(下稱《說明》)。《說明》稱,審計署的披露的情況與該公司2012年8月自查結果一致,并于2012年10月31日,向惠民辦公室書面申請將該55條數據予以核減。
2011年和2012年,中央財政預算分別安排137.57億元和28.79億元用于節能汽車推廣和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項目。(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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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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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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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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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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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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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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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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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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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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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汽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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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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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4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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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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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5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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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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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9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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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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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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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5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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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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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8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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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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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3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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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兩年的示范推廣效果看,補貼刺激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和使用。截至2013年3月,全國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推廣數量已經達到39800輛。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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