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汽車訊 據外媒報道,4月9日,美國一家上訴法院維持了該國環境保護局(EPA)的決定,即給予加利福尼亞州豁免權,允許其自行設定尾氣排放限制和電動汽車銷量要求。
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駁回了由共和黨領導的17個州和銷售或生產液體燃料企業提出的上訴。2022年3月,美國喬·拜登(Joe Biden)領導下的EPA推翻了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2019年做出的決定,拜登政府恢復了加州在2025年之前自行設定零排放汽車銷量任務和尾氣排放限制的權力。
加州州長Gavin Newsom表示:“法院站在了常識和公眾健康一邊,駁回了化石燃料行業和共和黨領導的各州的要求。這一裁決重申了加州解決汽車和卡車污染問題的長期權力。”
圖片來源:CARB
1993 年,EPA首次批準了加州制定零排放汽車標準的豁免權。2022年,EPA根據《清潔空氣法案》(Clear Air Act)恢復了加利福尼亞州此前于2013年獲得的豁免權。EPA還駁回了特朗普時代做出的禁止其他州采用加州尾氣排放標準的決定。
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于2022年8月批準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計劃,即到2035年在加州停止銷售純汽油新車,并從2026年開始逐年提高對零排放車輛的要求。
2023年5月,CARB要求EPA根據《清潔空氣法案》批準一項新的豁免,允許該州從2026年開始實施新的電動汽車規則。
然而,代表著通用汽車、大眾、豐田等主要車企的汽車創新聯盟(Alliance for Automotive Innovation)在今年2月對加州的電動汽車規則提出了質疑。
EPA在上個月最終確定,美國到2032年時將實施更嚴格的尾氣排放限制,該限制弱于其在2023年初首次提出的建議。到2030年,車企將需要銷售至少50%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電動汽車,以達到監管目標。而根據最初的提議,預計到2030年,車企需要銷售60%的電動汽車,并到2032年時將這一比例提高至68%。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蓋世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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