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陳莉所住的明蜀新村因為物管不同意安充電樁,新購置的電動汽車停在樓下,卻沒有地方充電。“充電難”已成阻礙電動汽車駛入家庭的最大瓶頸。
沒想到物業成最后的“攔路虎”
陳莉算了一本經濟賬:她上班的地方在西三環草金立交附近,來回30多公里,開燃油車一天油費差不多30塊錢。如果搭乘公交車,至少要一個多小時。如果用電動汽車,續航能力有個120-150公里,一天才用5度電,又不限號,最劃算。但沒想到,物業公司成為攔路虎。“不管怎么樣,我們就是不允許。”明蜀新村的物業公司負責人只有一句話。
物業公司有諸多擔憂。“充電設備是否安全,有沒有安全標準,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后果誰來承擔?安裝充電樁的多了,小區電力面臨擴容問題,誰來解決?充電樁是否會影響其他業主車輛的進出?這些問題我們都必須考慮。”
賣電動汽車給陳莉的代理商賀光啟也很無奈,“這是我們賣出的第一輛車,當時作出了包安充電樁的承諾,現在再也不敢這樣承諾了。”
和賀光啟在同一樓層賣車的奇瑞新能源汽車四川一級代理商岳川東也表示,在其去年在川賣出的45輛汽車中,還沒有一輛成功安裝了充電樁,大多都是因為小區物業不允許,導致車主不得不尋找其他的充電途徑。“很多人以為安裝充電樁很簡單,在地面上打幾個孔固定充電樁,再拉一根電線就可以了。剛開始,我也是這么想的。”賀光啟說,結果發現前期協調工作量非常大,不僅包括使用者自己、汽車企業、物管公司,還可能會涉及到電力公司和物業產權方等,“我們還去咨詢了供電部門,一起去協調了四五次都沒協調下來。”
供電部門也愛莫能助。成都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和成都電動汽車服務公司經理李錦帆均表示,由于小區變壓器產權歸屬物業方,充電樁作為電動車的組成部分,由車企提供,車主可向國家電網提交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充電樁電力部門可以上門有償安裝,但是安在哪里、物業是否予以配合,需要業主自行協調。“我加入了外地的電動汽車QQ群,發現大家都遇到這個問題。問題得到解決的,多半是因為和物業公司關系好,死磨硬泡才最終裝上的。”陳莉說。
缺制度 誰來教我私人充電樁怎么裝
在咨詢過成都市交委等政府部門后,陳莉依然看不到解決路徑在何方。
作者查閱各種規定后發現,對于私人充電樁的安裝,相關方如何配合或支持,并沒有相關條文加以約定。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涉及充電樁的內容少,僅有“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完善產業配套體系”的相關條文。2010年發布的成都市《關于扶持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意見》關于如何確保充電樁順利入區入戶安裝,小區物業公司在其中扮演怎樣的角色,責任和義務都包括哪些,也沒有明文規定。
賀光啟認為,如果從制度層面明確電動車制造商、銷售商、充電樁企業、車主和小區物業在充電樁安裝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一難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霖認為,物業對于充電樁的安裝具不具有最后“決定權”,還可訴諸業主委員會,只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業主委員會可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
陳莉可能等不到那么久了。她決定從7樓的家中拉一個插座下來充電,“雖然比起專業充電樁很不安全,但純屬無奈之舉,出了問題我只能自認倒霉。”
微評:打通“最后一公里”需要更多細化政策
不能僅僅把安裝充電樁看作消費者與小區物業之間的事。兩者地位的不對等顯而易見,小區物業一聲“不準”,作為小區業主的車主也只能傻眼。但另一方面,小區物業在充電設備安全及規范方面的關切,也不無道理。安裝規范、電力容量……這些問題凸顯的是電動汽車的普及還很超前。與這“超前”相對應的,何嘗不是打通電動汽車的“最后一公里”上的滯后:充電樁是否安全?有無統一的國標?如何設置專用停車位?充電樁進小區的規范是什么?小區物業充當何種角色?凡此種種,都需要政府相關部門更加主動作為,予以政策細化,規范操作。政策細則越早出臺,越有利于促進電動汽車產業鏈的健康發展。
國家的相關政策,一直都在鼓勵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新能源汽車代表了未來科技和消費發展方向,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有能力為拉動消費、穩增長貢獻更大力量。站在這個高度,解決電動汽車能在家充電這一“最后一公里”問題,就顯得尤為迫切。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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