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設施缺失一直是阻礙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隨著2015年新能源汽車發展進入快速發展期,充電設施缺失問題成為各地方政府急需解決的問題。下面讓我們看看哪些城市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出臺了政策。
北京市已開始編制《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規程》,預計年底前正式發布。規程明確,今后新建的住宅、辦公樓、商場、醫院、酒店、旅游區等建筑都要為充電停車區(位)預留充電樁接口,其中居住區應將18%的配建停車位作為電動車停車位。
據第一電動網統計發現,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北京、廣州、上海、南京、西安、重慶等六個城市出臺了有關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方面的政策,比如北京出臺了《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細則》、《關于推進物業管理區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兩個政策;廣州出臺了《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其是全國唯一一個明確充電設施補貼細則的政策;重慶出臺了全國首個《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配套設施設計規范》,該政策的出臺將會對其他城市起到指導意義。
第一電動網對上海、南京、西安三個城市出臺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進行了對比,上海規定新建住宅等場所、公共停車場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并且明確了補貼標準和充電服務費的上限。西安規定,全市新建各類停車場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而且提出了總體的目標任務,但并未提及補貼標準和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南京要求,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窗口停車場,按照不低于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車位,并且明確了任務目標和補貼標準,但未提及充電服務費標準。
上海
政策:6月8日,《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發布。
建設原則:按照“自(專)用為主、公用為輔,快慢結合、分類落實”的原則,逐步在市域范圍內形成以住宅小區、辦公場所自用、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停車位、道路停車位、獨立充電站等公用充電設施為輔的充電服務網絡,在對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狀城際高速公路為主要軸線的公用充電設施服務走廊。
(一)在住宅小區建設以慢充為主的自用、專用充電設施。
(二)在辦公場所建設快慢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
(三)在商業、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以及具備停車條件的道路旁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用充電設施。
建設要求:新建住宅小區、交通樞紐、超市賣場、商務樓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園區、學校以及獨立用地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換乘(P+R)停車場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線預埋和電力容量預留)。
建設主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將充電設施建設維護納入其銷售服務體系,與私人用戶簽訂銷售車輛合同之前,必須自行或委托充電設施建設企業為用戶在住宅小區或辦公場所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用戶可通過購買或租用充電設施等方式獲得充電服務,購買即獲得充電設施的所有權,租用即擁有充電設施的使用權。對專用、公用充電設施,充電設施建設經營企業應與物業所有權人或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協議,明確充電設施的所有權。
保障措施:對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投資、且符合扶持條件的充換電設施給予不超過30%的財政資金支持,補貼資金在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
充電服務費: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暫定為每千瓦時不超過1.6元。
西安
政策:2014年9月,《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4—2015年)》發布。
建設原則:單位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按“一車一樁”、“樁隨車走”的原則,由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機構(4S店)負責“全過程組織管理”,并納入其售后服務體系。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初期,按照公用快速補電、自用慢充為主導的能源供給模式,政府主導建設布局合理的公用充電服務網絡,引導建設規范有序的自用充電設施。
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性能與運營模式要求,按照服務半徑3公里(平均10分鐘車程)的原則,充電站與分散式充電樁建設相結合。
建設要求:全市新建各類停車場(獨立的機械車庫和臨時平面停車場除外)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新建城市客運站等綜合交通樞紐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現有停車場根據實際需求,改建、加裝充電設施;現有加油(氣)站,可改建、加裝充電設施。
技術標準:充電設施由樁體、電氣模塊、計量模塊三部分組成,須符合國家及本市地方充電設施標準和設計規范。
任務目標:到2015年底,建設立體充電塔4座(共1600個充電車位),地面充電站42座(共2100個充電車位),在公交場站、公共停車場、大型商場(超市)、居民小區、機場、汽車客運站、新能源汽車專業銷售4S店、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等場所建設充電樁7000個;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一)新建充電站(塔)。2014—2015年新建充電站38座,含充電樁1900個;充電塔4座,含充電樁1600個。
(二)改建加裝充電樁。2014—2015年改建公交車、出租車場站各2座,加裝充電樁200個;改建其它停車位,加裝充電樁7000個。
(三)運營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2015年完成全市運營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
南京
政策:2015年1月,《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計劃》發布。
建設要求: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窗口停車場,按照不低于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車位。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各區建設1座不低于500停車位(充電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停車場,或合理選擇多處布點(建設總量不低于500個充電樁),包括在規模達100車位以上的經營性停車場、新建社會停車場、大型商業區停車場等處選址試點建設。
市供電公司建設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13處換電工位及200個充電樁。
任務目標:(一)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窗口停車場共有約1700停車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計劃建設170個充電樁和專用車位。2014年已完成10個,2015年完成剩余160個。
(二)在綜合交通樞紐、公交保養場、首末站、出租車服務中心,市交通集團2014年已建設公交車充電樁788個、出租車充電樁284個、充換電站3座,2015年建設完成公交車充電樁1487個、出租車充電樁466個。
(三)2015年各區建設1座不低于500停車位(充電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停車場,或合理選擇多處布點(建設總量不低于500個充電樁)。
(四)市供電公司需建設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13處換電工位及200個充電樁,2014年已完成6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5處換電工位及119個充電樁,2015年完成剩余任務。
保障措施:中央、省對我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給予的獎勵資金,全額用于相關設施建設。市、區(含開發區、園區)按照“市、區分擔”原則,對南京市充換電服務運營商建設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給予補貼,各自給予的補貼不低于建設費用的15%。
2015年新能源汽車進入快速增長期,但充電設備不完善依然是目前新能源車推廣的核心“痛點”。雖然這些城市出臺了關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政策,但這些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也希望其他城市能盡快出臺充電設施建設的優惠政策,以便新能源汽車的推廣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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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已有16省市明確充電服務費標準
據第一電動網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除上海外,全國已有江西、南昌、滄州、青島、合肥、南京、河北、揚州、濟南、佛山、惠州、青島、北京、運城、武漢、湖南等16個省市出臺充電服務費標準。從下表可以看出,江西充電服務費最高,達到2.36元/千瓦時(含電費),而青島市的充電服務費最低,0.65元/千瓦時。
充換電服務費的制定,讓有意進入這一行業的廠家看到了機會,但對于消費者而言,可能增加一定的使用成本。充換電設施建設一直是制約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重要因素,而充換電設施建設的核心問題是充換電服務定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電設施建設,打破長期充電設施建設滯后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限制。
16省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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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省市 |
乘用車充電服務費 |
公交車充電服務費 |
發布時間 |
1 |
江西 |
2.36元/千瓦時(含電費) |
1.36元/千瓦時(含電費) |
2014年12月8日 |
2 |
南昌 |
1.80元/千瓦時(含電費) |
1.26元/千瓦時(含電費) |
2015年5月18日 |
3 |
南京 |
1.44元/千瓦時 |
1.23元/千瓦時 |
2015年4月20日 |
4 |
河北 |
1.6元/千瓦時 |
0.6元/千瓦時 |
2014年11月7日 |
5 |
滄州 |
1.6元/千瓦時 |
0.6元/千瓦時 |
2015年5月25日 |
6 |
上海 |
1.6元/千瓦時 |
|
2015年6月8日 |
7 |
揚州 |
1.60元/千瓦時 |
按揚府辦發〔2014〕116號文件規定支付公交客車充電電費 |
2014年10月13日 |
8 |
濟南 |
1.45元/千瓦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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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7日 |
9 |
佛山 |
1.2元/千瓦時 |
0.7元/千瓦時 |
2014年12月29日 |
10 |
武漢 |
0.95元/千瓦時 |
|
2015年7月 |
11 |
北京 |
0.8元/千瓦時 |
|
2015年7月 |
12 |
湖南 |
0.8元/千瓦時 |
|
2015年5月18日 |
13 |
惠州 |
0.75元/千瓦時(不含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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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 |
14 |
青島 |
0.65元/千瓦時 |
0.60元/千瓦時 |
2015年5月15日 |
15 |
合肥 |
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按同車型燃油汽車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氣(CNG)汽車百公里平均氣耗成本的 65%加權平均值制定。 |
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充換電服務費0.63元/kwh;充電電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免收基本電費。電動公交車換電站換電服務價格按車輛行使里程收取。換電服務價格實行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合并計價制定,即:1.50元/公里。 |
2015年3月11日 |
16 |
運城 |
運城市充電服務費(不含電費)與成品油價掛鉤,按充電電度收取,每千瓦時收費標準為運城市93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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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 |
16省市明確充換電服務費標準
運城
7月17日作者從省電力公司獲悉,運城供電公司與物價部門已確定當地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該市成為山西省第一家出臺充電服務價格的城市。按照規定,運城市充電服務費(不含電費)與成品油價掛鉤,按充電電度收取,每千瓦時收費標準為運城市93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
武漢
7月9日,作者從國家電網武漢供電公司獲悉,武漢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價格政策已正式出臺,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電費按國家和省價格部門規定執行,充電服務費上限暫定0.95元/度。
湖南
2015年5月,湖南省出臺《關于湖南省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成本監審情況,每千瓦時收費上限標準為0.8元,自2015年6月1日起執行,各經營單位可按照不超過上限標準,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上海
6月8日,《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充電服務費用于彌補充電設施運營成本。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今年暫定為每千瓦時不超過1.6元,今后將結合市場發展情況,逐步放開充電服務費,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
滄州
5月25日,依據收費標準,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度數收取,上限標準為:純電動公交車每度0.6元,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環衛車每度1.6元。電動汽車換電瓶服務費按行駛里程收取,上限標準為:純電動公交車每公里1.8元,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環衛車為每公里0.5元。各充換電服務企業可以在不超過上限前提下,制定具體的服務收費標準。
北京
北京市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千瓦時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本市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各經營單位可按照不超過上限標準,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江西
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2.36元(含電費),其中電動公交車(客車)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36元(含電費)。
換電服務費另行制定。在換電服務費標準制定前運營的,服務費由供需雙方協商。
南昌
5月18日,物價部門明確了南昌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具體為: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80元(含電費),其中,電動公交車(客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26元(含電費)。充電服務價格可向下浮動,具體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并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換電服務費另行制定。
南京
江蘇省出臺的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價格的政策規定:對純電動汽車換電模式,換電服務價格按車輛行駛里程收取。純電動汽車換電服務價格(單價)(元/公里)= 同車型燃油汽車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單價(元/升)×90%。
對純電動汽車充電模式,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單價)(元/千瓦時)=同車型燃油汽車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單價(元/升)/純電動汽車每公里耗電量(千瓦時/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車暫定為60%,其他類型按85%計算。上述兩項公式中,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單價是指江蘇省物價局官方網站公布的燃油變動價格以執行天數為權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的具體價格水平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測算、公布最高執行價格。
受國內成品油價格持續下跌,南京市0#國V柴油、92#國V汽油四季度最高零售均價與一季度相比,分別降低0.91元/升、0.79元/升。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有關充換電收費不高于用油成本費用的規定,自2015年1月10日起下調南京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其中:純電動客車(12m)充、換電服務最高價格分別調整為1.45元/度、1.99元/公里,分別下調0.20元/度、0.27元/公里;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換電服務最高價格調整到1.62元/度、0.68元/公里,分別下調0.19元/度、0.08元/公里。
目前南京市已出臺了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江蘇省內各市也將照上述公式出臺相應的充換電設施服務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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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制定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上限標準每千瓦時暫定為:純電動公交車0.6元、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環衛車1.6元。
電動汽車換電服務費按行駛里程收取,上限標準每公里暫定為:純電動公交車1.8元、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環衛車0.5元。
揚州
揚州市目前電動汽車運行量小,成本難以核算等因素,為不影響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結算,經研究,參照鄰近城市價格,確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試行價格為1.60元/千瓦時。公交企業按揚府辦發〔2014〕116號文件規定支付公交客車充電電費。
濟南
濟南市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每千瓦時充電服務最高價格為1.45元。其他車型純電動汽車充換電價格待投入運行后另行核定公布。
佛山
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服務收費標準暫定為:電動公交車0.7元/千瓦時;七座及以下電動車1.2元/千瓦時。其他類型電動汽車的充電服務收費標準視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電動汽車換電服務費按行駛里程收取,最高服務收費標準暫定為:電動公交車1.7元/公里;七座及以下電動車0.4元/公里。其他類型電動汽車的換電服務收費標準視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惠州
惠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試行標準為: 0.75元/每千瓦時(不含電費)。此標準為上限價,允許下浮。對出租汽車、公共汽車行業,充電服務經營企業應給予適當的優惠,具體優惠幅度由企業自行制定。
青島
青島市已制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0.60元/千瓦時,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0.65元/千瓦時。此收費標準自2014年6月1日起試行,至2016年5月31日為止,試行期兩年。
合肥
電動汽車充電價格由“電費+服務費”組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按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的原則核定。
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燃油或燃氣價格變化,按以下公式每半年調整或公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指導價格。
百公里電動汽車用電能耗成本(電費+服務費)=(同車型燃油汽車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單價×燃油折扣率+同車型燃氣汽車每百公里平均氣耗×燃氣平均單價×燃氣折扣率)/2。
其中:燃油折扣率為55%,燃氣(CNG)折扣率65%。
聯動周期:6個月。
燃油平均單價為前6個月93#汽油平均零售價格;燃氣平均單價為前6個月天然氣(CNG)平均零售價格。
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充換電服務費0.63元/kwh;充電電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免收基本電費。
電動公交車換電站換電服務價格按車輛行使里程收取。換電服務價格實行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合并計價制定,即:1.50元/公里。
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按同車型燃油汽車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氣(CNG)汽車百公里平均氣耗成本的 65%加權平均值制定。
五省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授權給市級政府
廣東
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授權各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并調整。
四川
根據四川當前電動汽車發展不平衡,各地充換電設施建設運行差異較大的情況,為有利于電動汽車發展,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授權各市、州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遵循“有傾斜、有優惠”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并調整,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
海南
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我省當前電動汽車推廣情況,暫授權海口市物價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調整海口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并報省物價局備案。
安徽
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授權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原則制定,報省物價局備案。
湖北
湖北省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并調整。武漢、襄陽、宜昌三個城市今年內要出臺相應的標準,其他城市根據充電設施建設情況相應制定。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李艷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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