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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發布《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新政,北京將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即每人名下只能保留一個指標。新政調整了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了三年過渡期。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
新政主要調整了七大方面的內容:
1、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申請普通指標的“無車家庭”與個人同池搖號;申請新能源指標的“無車家庭”以積分多少排序,個人以申請時間輪候。
2、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指標。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于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
調整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三年過渡期。2021年度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家庭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后該比例調整為80%,其余向個人配置。按上述比例向家庭配置后指標有剩余的,一并向申請輪候的個人配置。
3、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月申請,調整為每年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集中申請。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4、取消申請更新指標時限。車輛出售、報廢后不再要求必須12個月內申請更新指標。
5、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
6、鼓勵存量車“油改電”。持有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后,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
7、為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增加了制造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為條件申請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正式向社會公布。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李艷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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