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印發了《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其中提出了對于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消費的具體措施 。文中明確表示要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車的購買限制,并加強充換電、新型儲能、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了要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汽車企業研發推廣適合農村居民出行需要、質優價廉、先進適用的 新能源汽車。推動健全農村運維服務體系。合理引導消費者購買輕 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車。
在公共汽車領域,《實施方案》指出,大力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等新能源汽車應用占比。深入開展公交都市建設,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出行占比。
整體來看,對消費者來說,最有利的一條就是取消限購了。從此前的政策來看,新能源汽車限購影響的城市主要在北京、廣州、天津。去年11月,廣東省政府也發布取消新能源汽車限號、放寬新能源政策調整。逐步取消新能源汽車限購后,隨著消費者的不斷加入,市場空間有望進一步提升。
安信證券研報表示,2020 年以來新能源乘用車在非限行限購城市的占比呈上升趨勢,而在限購城市的占比呈下降趨勢。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孫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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