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價商﹝2014﹞37號
關于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
各縣(市)區物價局、開發區經貿局,各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商[2014]102號)和合肥市第82號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報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電動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動汽車充電價格
1、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
2、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其中,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
3、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其中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在居民合表用戶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平段上浮0.03元,低谷下浮0.25元。鼓勵電動汽車在電力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
二、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
1、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充換電服務費用于彌補充換電設施運營成本。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2、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經營性專業充電樁運營商充電服務費按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的原則核定,充電最高服務費為1.70元/kwh,鼓勵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電服務費給予優惠。
為支持電動汽車發展,在非專業和非經營性充電樁充電的,按所在充電場所的現行分類電價執行,暫免充電服務費。
3、電動公交汽車專用充換電站充電、換電最高服務費另行核定公布,期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降低充電站(樁)投資企業的建設成本。
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由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應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統一核算。
四、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
五、本通知自2014年8月12日起執行,此前充電電價按規定的目錄電價執行,充電服務費按合同約定執行。
2014年8月11日
各類動力汽車燃料成本比較表(五座以下同車型汽車)
燃料類別 |
耗量(百公里) |
設施情況 |
單價 |
燃料金額 |
與汽油比較 |
93#汽油 |
10升 |
加油站 |
7.60元/升 |
76.00元 |
|
壓縮天然氣(CNG) |
9.5 m3 |
加氣站 |
3.98元/ m3 |
37.81元 |
49% |
充電價格 (電費+服務費) |
14kwh |
專業經營性 充電站(樁) |
0.675元(平均)/kwh+1.70元/kwh(最高) |
33.25元 |
43% |
充電價格 |
14kwh |
非專業、非經營性 充電設施 |
0. 6153元/kwh (居民住宅小區平段充電,8點—23點) |
8.61元 |
11% |
0. 3353元/kwh (居民小區低谷充電,23點—次日8點) |
4.69元 |
6% |
|||
0.8788元(平均)/kwh (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 |
12.30元 |
16% |
本文地址:http://m.155ck.com/news/zhengce/33612
本文版權為第一電動網(m.155ck.com)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媒體、網站以及微信公眾平臺不得引用、復制、轉載、摘編、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內容或建立鏡像。違反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版權合作及網站合作電話:17001180190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