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按照規劃要求,到 2020 年,浙江省要力爭實現新能源汽車整車產能規模達到 50 萬輛以上,形成年生產動力電池 100 億安時的生產能力。
培育年產值 10 億元以上新能源汽車骨干企業 20 家,其中 50 億元級企業 6—8 家,100 億元以上企業 3—5 家;新創建 20 家左右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建成杭州、金華、寧波、湖州、 臺州等 5 個產值百億級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創建和培育 10 個以上省級新能源汽車特色小鎮,打造杭州云棲小鎮、桐鄉烏鎮兩個 5G 車聯網智能交通示范應用基地,建成充電設施基地、汽車智能化平臺、汽車再制造及電池回收利用三大產業配套基地。
到 2020 年,形成覆蓋全省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格局,“十三五”期間累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23 萬輛以上,私家車購買比例大幅提升,公交、環衛、物流、商業租賃等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不低于 30%,新增公務車采購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 50%。 在充電設施網絡建設方面。到 2020 年,建設充換電站 800 座以上,充電樁超過 21 萬個,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為實現以上規劃目標,浙江省財政將從 2016 年起每年設立 3 億元、五年共計 15 億元的新能源汽車專項財政扶持資金,按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數量、公共事業用車數量、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出臺地方配套支持政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等要素將資金撥付至各市,由各地統籌安排用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價格補助、充換電設施建設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補助。
回顧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成果,除了北京、上海、深圳這些受上牌、限號嚴重困擾的城市在近兩年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取得了良好的成績,浙江省也是一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猛的地區之一。到 2015 年底,全省共推廣新能源汽車 28663 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占比達到 91.9%),數量居全國前列。其中列入國家推廣應用名單試點城市群的杭州、湖州、紹興、金華共推廣24525 輛(杭州市 22011 輛、湖州市 230 輛、紹興市 1092 輛、金華市 1192 輛),規模居全國第三,僅次于上海、北京,超額完成了國家要求推廣15100 輛的目標任務。
2015 年底,全省已建成充換電站 281 座、充電樁 3472 個, 其中杭州市 233 座、3143 個;金華市 29 座、113 個;湖州市 2 座、68 個;紹興市 6 座、69 個;寧波市 11 座、79 個。
目前,浙江省擁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企業達到 15 家,2015 年實現新能源汽車整車產量約 7 萬輛,約占全國的五分之一。在整車企業方面,浙江省匯集了吉利、眾泰、青年、萬向、長江等多家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研發的領軍企業,在核心零部件電池方面,也有部分產品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萬向 A123、超威、天能、微宏等的動力電池。
公告原文: 《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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