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7年《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被廢除,汽車租賃行業在國家層面就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給予約束,僅有北京、上海、重慶、山西等部分省市制定了汽車租賃地方性規章。行業法律法規和頂層設計的缺失,導致各地在市場準入、車輛性質、保險、報廢年限等關鍵問題上要求不一,行業發展方向和思路不清晰。
2017年6月1日,交通部發布了《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鼓勵分時租賃發展”這樣的字眼,為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釋放了積極的信號。
時隔十年,為何在此階段出臺關于汽車租賃的指導意見?交通部運輸服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汽車租賃業呈現快速發展態勢,行業規模和服務能力大幅提升,特別是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分時租賃新模式也在我國迅速發展。但總體而言,我國汽車租賃業仍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服務能力不足、法規政策建設滯后、企業經營風險較高、分時租賃新模式亟待引導等突出問題,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不相適應,出臺《征求意見稿》十分必要。”
細讀這份《征求意見稿》可以發現,這份政策主要傳遞了五方面信號:第一,關于汽車租賃的準入政策即將出臺,將由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進行主導;第二,要求落實汽車租賃身份查驗制度,加快汽車租賃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汽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第三,分時租賃為汽車租賃的主要鼓勵對象,牌照資源、車位資源或向新能源汽車傾斜;第四,鼓勵汽車租賃企業與保險公司根據汽車租賃業務特點和風險大小,開發保險產品;第五,要推動汽車租賃企業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
整體來看,“分時租賃+新能源汽車”或成為當前階段政府鼓勵的主要汽車租賃模式,但對汽車長租、燃油車也持開放態度,汽車租賃作為公共交通的補充出行產品,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配置資源、因地制宜。
《征求意見稿》的出臺給汽車租賃,尤其是分時租賃企業帶了非常大的信心,盼達用車CEO高鈺表示,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企業反應的一些痛點問題都有體現,盼達用車希望并支持分時租賃領域相關政策的出臺,中央層面政策的出臺有利于地方政策的明確和一致,有利于規范行業秩序。同時也希望隨著指導意見態度明確,在后續出臺的管理細則方面,能夠著力解決行業痛點問題。
智電互動集團董事長龐義成結合一度用車實際運營經驗提出了三個需要依賴政府資源解決的痛點問題。第一,能源補充效率問題,對于新能源汽車用于分時租賃,充換電的便利性是提高運營效率的關鍵,而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需要土地、電力等多方面資源配合,單依靠市場力量非常困難;第二,汽車牌照資源問題在一線限購城市尤為突出,但是按照城市的發展規律來看,大城市人口聚集效應強,規模會越來越大,那么出行問題也會越來越突出,而由于交通擁堵的原因,車輛牌照也將成為有限資源,如何分配這些牌照資源,龐義成希望政府能考慮向共享出行領域傾斜;第三,風險控制問題也是運營商關心的重點,如何保護運營商車輛不被盜被損,期待政府能夠通過法律和監管平臺等手段,保障運營商資產。
除此之外,高鈺還表示希望政府能引導行業向一個開放的趨勢發展,例如,停車位資源可以共享而不是一家獨享。首汽Gofun出行負責人譚奕也表示期待政策的助推能夠讓分時租賃進一步實現“隨取隨還”的停車模式,滿足用戶便捷性和品質體驗的同時,響應供給側改革,引領行業健康發展。
在保險產品創新方面,龐義成認為分時租賃企業和保險公司很大的交流空間,目前分時租賃企業要繳納的保險費非常高,主要是因為分時租賃和新能源汽車都是新生事物,用戶的使用規律不清晰、新能源汽車產品殘值沒有估算的標準,但隨著運營數據的增加這個情況會有好轉,也希望政府能夠對新能源汽車的殘值估算給予一定的標準,讓保險公司有估算的依據,這也將進一步降低分時租賃的運營成本。
整體來看,分時租賃是傳統汽車租賃服務在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改善了用戶體驗,為城市出行提供了新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個人購車意愿、降低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隨著汽車租賃領域指導意見及具體細則的陸續出臺,科學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交通出行體系中的定位,并以此為基礎鼓勵分時租賃健康發展,將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肖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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