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案:
【Z先生是一位蔚來車主,也是一位“安樁困難戶”。他已經和物業苦苦溝通一年多了,卻還沒有得到安樁準許。
現在,他已決定起訴物業,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前幾天,凡人大叔勝訴物業的案例也激勵了他,詳情可看這篇文章:《物業不讓安充電樁,我沒請律師卻打贏了官司,激動得想哭!》。
在跟物業纏斗的這一年里,他花了很大精力研究政府支持充電樁安裝的各種文件,總結出了一套非常詳盡的應對物業刁難的攻略。
本文原載于蔚來APP,經他授權,我們全文轉載如下,希望能幫到更多“安樁困難戶”,讓大家的新能源汽車變得更香。也歡迎大家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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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原文:
【充電樁持久戰03】如何反駁物業各種借口
我先流水賬更新一下自己的進度。
前段時間,我找到住建部門下面的城管局(各地不同,我們市物業公司歸城管部門管理),遇到了幾個黨員干部,他們對我的事兒很上心,派了四五個人,叫了區里的法律顧問上門和物業溝通。
但是物業公司態度十分強硬,城管部門最后表示,確實沒有辦法,現在的物業管理條例取消了年審、評分等制約體系,他們沒有能卡物業脖子的手段。但是他們可以幫我要到物業公司不予配合安裝的情況說明,在此之前,物業公司是不答應給我的,算是多增加了個證據,起訴時可以用到。
遇到油鹽不進,態度蠻橫的物業,我還是建議大家不要浪費時間,直接走司法程序起訴。因為目前政策空白,在沒有政策依據的情況下,有關部門確實無能為力。
我現在要走司法程序了,將之前的研究成果分享給大家,希望幫助各位車友順利報裝成功。以下我將分類羅列物業的一些慣用借口及反駁方法和政策依據。
一、宏觀政策通用類
1、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11號)
第六條 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
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第十條 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各地政府、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及成效......同時加強輿論監督,對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阻礙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行為,加大輿論曝光力度,營造有利發展的輿論氛圍。
2、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5]1454號)
第八條 第五款 加大物業協調力度。制定全國統一的私人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應按照示范文本,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依據示范文本,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域內建設管理充電基礎設施的流程,并將相關內容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對拒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扣減相關企業和負責人的信用信息評分。
3、2020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指導意見
該指導意見指出,要完善老舊小區電動自行車及汽車充電設施。
二、電力問題
1、小區交付時未規劃,電容量不足
首先找一下當地是否有類似這樣的政策,如果有恭喜你:
如果沒有,可以讓物業出具二次電流或者箱變的負荷報告(一般物業是開不出來的)。7kw的家充樁,差不多是兩個熱水器的功率,實際上真的沒多少,不是過于老舊的小區基本都不會超負荷的,大家放心杠。
如果物業既不給你開,也不配合,就耍賴托著怎么辦?你可以自己撥打95598,和電力部門申請核算箱變,說明要求“開服務工單,出具負荷報告”,電力部門如果不受理,就說要打官司,這是關鍵證據。本人作為小區用電客戶有權申請,如不配合將去全國能源局稽查電話舉報。
電力部門是比較怕舉報投訴的,但是畢竟錯不在電力部門,不到萬不得已慎用,盡量不給他人添麻煩。
最后如果還是不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51313-2018 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
其中5.2.3 ,以及條文說明5.2.3之描述,可以采取對充電功率和“充電時間段”進行優化控制的技術手段。
蔚來用戶可與物業說明蔚來的充電樁是可以聯網定時的。再不行就退而求其次,可以自掏腰包在配電室內安裝定時開關,管理權交給物業,和物業承諾僅在晚上谷電期間充電。
2、允許一個業主安裝沒問題,但是如果放開這個口子所有業主都來裝將來電容量會不足,物業主張預留容量等待擴容。
物業如果改口這個說辭,說明上述電容量不足的借口不攻自破,改口的時候一定記得用錄音等方式保留證據。
還是要找當地電力部門關于“三零用電”有關文件規定,盡量找到“先到先得”的表述,或者有關預留電容量的詳細說明:
三、消防問題
消防問題就不分子類了,物業主要怕起火擔不起責任。
先把三方責任承諾書請自行找自己的fl(蔚來的銷售顧問)要,走蔚來總部流程蓋章簽字后交物業。
交了承諾書還然并卵的請往下看。我們物業真的是不要臉到極致,很想文明,但是越寫越氣,忍不住噴兩句。物業和我說你這個沒用,你擔不起這個責任。哭笑不得,我一個成年人能不能承擔的起責任還輪得到別人教育我~
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51313-2018 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中6.1有關消防配套標準。
6.1.1中提到的這個GB50067就是一般停放油車的停車庫消防標準,言外之意符合這個標準就可以安裝充電樁,如果物業說不符合此標準,那請直接向消防部門舉報,消防收拾物業。
四、判例及一些新聞報道
多收集此類有利于自己的報道和法院判例,發給物業施加壓力,或者以防今后走司法程序可以拿來舉證。
學習強國:物業公司不應成為汽車充電樁進小區的“攔路虎”
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14697610171886547179&item_id=14697610171886547179&study_style_id=feeds_default&pid=&ptype=-1&share_to=text_msg&source=share
人民法院報:物業拒不配合安裝充電樁案:未明確約定,但亦屬物業合同義務-重慶法院網
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07098.shtml
物業公司不讓安裝充電樁?法院判了!(和上面是一個案子)
https://mp.weixin.qq.com/s/r-rBjgLzWD6lwH0dlX97hQ
北京規模最大的充電站在五棵松體育中心地下停車場投入使用(符合標準的地下停車場可以建充電樁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BBCYpvVlrrlXBQMq03XDqQ
五、總結
充電樁安裝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除了上述電力,消防部門等還涉及到產權(人防,長租,短租等)。因為目前產權問題我沒有遇到,所以就不寫啦,希望可以幫助到每一位裝不上充電樁的車友,少走彎路。
在收集這些資料的過程中,除了自己研學國家地方政策,還受到了來自理想、比亞迪等不同品牌車友的大力幫助,感觸良多。這個時候才突顯天下的新能源車主都是一家人。
再次呼吁大家停止不同品牌之間的相互詆毀和所謂的鄙視鏈,團結在一起打倒新能源汽車推廣路上的一切攔路虎,才是正道。
也歡迎其他品牌車友將我的文章轉到各自社區,希望能幫助更多的人,轉載無需注明出處。
六、ps
收集這些資料,和物業斗爭耗費了我大量的時間精力,但有時也樂在其中,也明白了一個道理,靠著舉報、托關系、打官司這些手段能解決的只能是個案。即使解決了你的問題,還有千千萬萬個車主面臨同樣的問題。
在對相關政策特別熟悉了以后,我還嘗試給發改委、住建廳、工信廳等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單位寫過領導信箱和信訪件,希望從宏觀層面給廣大新能源車主要到類似濟南市發改委的一句政策:“物業未經消防、供電部門認定,不得以安全、電力容量不足等理由拒絕業主安裝私用充電樁。”
雖然希望渺茫,但是我想試一試,怕的不是麻煩,怕的是盡力而為以后沒有收獲。
(本文完)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用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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