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晚,汽車博主@李老鼠說車發布視頻,稱他的高合汽車有一個神奇而可怕的功能:能夠在自己的車機系統上,觀看到部分其他高合車主的實時行車記錄儀的畫面。
話題經過多家媒體轉發之后,引發了網友熱議,隨即沖上了熱搜。
在《電動汽車用戶聯盟》的社群里,針對這一話題的討論也非常熱鬧,有人認為該功能涉嫌侵犯用戶隱私,但也有人表示反對。
由于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特此請教了兩位律師,他們的觀點截然相反:
一位認為,這一功能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用戶隱私泄露的問題;
另一位則認為,這不僅涉嫌侵犯用戶隱私,也可能會侵犯路人隱私權,而且還涉嫌違反公共政策。
欲知詳情,請往后細看。
01
有關“車車互聯”功能,以及高合汽車自相矛盾的聲明
高合汽車的“車車互聯”功能是個什么功能?
高合汽車400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電動汽車用戶聯盟》,“該功能是高端智能汽車的V to V即車車互聯,功能使用說明在車主的車機以及APP中可以查看”。
那么它具體如何操作呢?
通過@李老鼠說車5月7日發布的視頻可知:
第一步,在車機上打開“行車記錄儀”。
第二步,點開設置按鈕,在設置列表中可以看到“車車互聯”這個選項。
選項的下方有一段小字提示“開啟后允許他人查看行車記錄儀的實時畫面”。
第三步,點擊開啟,然后會出現“你確定開啟視頻分享功能嗎?分享后,其他人可以看到你行車記錄儀的畫面,請問是否打開”的提示彈窗。
第四步,選擇“仍然開啟”,便可開啟該功能。
該功能開啟后,在車機APP點開“行車記錄儀”,點擊一個“汽車”的按鈕就可以看到其他開啟車車互聯的高合車主列表。
該列表中會顯示車主賬號的頭像、昵稱,以及車輛所在的省市,并且還會根據該車輛與本人車輛之間的距離,由近及遠進行排列。
點開列表中任意一位車主就可以通過自己的車機系統直接觀看到該車主的實時行車記錄儀的畫面。
這一功能引發熱議之后,5月7日,高合汽車官方發布了一則聲明:
高合汽車稱,“車車互聯”功能屬于車隊出行、車路協同系統的組成部分。出廠時默認關閉,用戶車輛上電后打開設置中的功能選項,并通過二次確認隱私條款彈窗才能開啟。車輛下電后該功能無法啟用也無法遠程開啟,不存在泄露用戶隱私,并稱該功能目前根據國家最新法律要求正在更新。
但是該微博下290條評論中,除了前面8條高贊評論,大部分網友仍不買賬,還有網友質疑該聲明前后關于合規的描述上出現了前后矛盾。
根據@李老鼠說車5月7日發布的后續視頻,目前該功能已經無法使用。
對此,《電動汽車用戶聯盟》撥打高合汽車400電話求證,客服回應該功能目前正在更新,后續進展會在APP上進行更詳盡的說明。
而對于聲明中所稱“該功能目前根據國家最新法律要求正在更新”,“最新法律要求”是什么,客服稱該問題涉及到專業領域的信息,目前無法給予答復。
02
一位從事律師職業的高合車主:
事情發酵導致功能關閉,損害了高合車主的權益
該功能合規合法,技術本身是中立的,不能矯枉過正
5月7日,高合汽車在其官方APP中發布了《關于“車車互聯”功能使用說明》一文,稱該功能的設計旨在方便車友間分享行程中的秀美風光、旅途趣事、擁堵信息。
在該說明的評論區,25位車主的評論中有11位車主表示認可該功能。
《電動汽車用戶聯盟》社群里的高合車主陳柏安律師,是認可該功能的車主之一。他是江蘇宏諧律師事務所的執行主任,從法律的角度,他認為此功能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用戶隱私泄露的問題;而從車主的角度,他還說目前他所在的500人高合車主群中,并沒有對該功能不滿的聲音,在微博上反對該功能的人也都不屬于高合車主。目前因為此事的發酵導致功能關閉,損害了高合車主們使用該功能的權利。
在陳律師看來,高合汽車“車車互聯功能”的設計和使用,在合法合規性上沒有問題,因為根據法律,只有收集、儲存、傳播他人隱私信息才算侵犯他人隱私。而收集和儲存兩個概念具有牽連關系,收集行為是車主主動進行的,不是高合在采集,而且高合本身也表示對行車記錄儀中的信息,不會儲存到服務器當中,因此作為一連串行為最終不能定性為高合違規。而如果高合能夠通過車主的行車記錄儀采集,儲存影像,則需要進一步研究。
由于車車互聯的視頻分享具有即時性,陳律師認為該功能類似于用抖音在馬路上進行直播。高合只是提供了一個攝像頭和一個直播的平臺,無論是抖音還是高合的車車互聯本質上都是一個直播平臺。而抖音傳播范圍更廣,參與更便利,使用場所更多,直播的過程也不可能進行脫敏。如果說抖音直播不違法,那么車車互聯作為高合汽車之間的直播功能,也同樣無法判定該功能違法。
從信息的性質上看,車輛行駛的區域大都在公路上或者停放在車庫、停車場當中,這些區域屬于公共空間。而對于周圍環境的信息,例如拍攝到行人走在馬路上,行人本身是自愿將自己置身于公共空間的,不存在主動侵犯隱私的問題。“當然并不是說公共場合就一定沒有隱私,只是說在相對開放的領域,法律保護的范圍很小。而且汽車本身的使用場景相對于手機這樣的設備來說是非常有限的?!?/span>
從傳播范圍上看,高合的車車互聯功能只對高合車主這一特定主體開放。目前高合車主在兩千多三千左右,平時使用該功能的車主則更少。據他在使用過程中的觀察,車車互聯在線的車主只有幾十人到一百多人。
從責任承擔角度來看,車企提供這一功能只是作為技術提供方,而技術本身是中立的。如果車主打開車車互聯功能進行直播構成侵權,在車企知情的情況下,車企有義務及時采取措施中止直播。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則不應該由技術提供方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后果,而是由技術使用者承擔。而且,在審核責任上,相對于抖音這樣有幾億用戶的平臺來說,責任大小也是有很大區別的。
他認為對于這項功能不能矯枉過正。不應該用極其苛刻的隱私保護去扼殺技術的發展。任何一項技術本身都有正反二方面的作用,不能因為可能被用在反面而禁止使用,其責任應當由不當使用者承擔而不是由技術本身承擔。所以,從技術發展角度來看,在法律策略的考量中應該給予一定的寬容。
但是他也認為車車互聯功能目前仍然存在兩點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在車主開啟功能時,可以進行更為詳盡的說明。另外,在車主熄火停車之后,車車互聯能自動關閉,車主下次需要使用時再打開。因為他本身在使用的過程中,也有幾次因為忘記關閉這個功能,導致連續播了十幾天。
03
另一位律師的不同看法:
高合汽車的車車互聯功能,不僅在私權領域涉嫌侵權,還涉嫌違反公共政策
而來自北京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的孫紅玲律師,對此則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作為一名專注民商訴訟的專職律師,她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的角度對該功能進行分析,認為高合汽車的這個功能不僅侵犯用戶隱私權,也可能會侵犯路人隱私權;不僅在私權領域是涉嫌侵權的,也涉嫌違反公共政策。
以下是她的觀點:
第一,沒有存儲功能不代表可以免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的規定:數據處理,包括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高合汽車行車記錄儀通過車車互聯功能,接收其他高合汽車車輛行車記錄儀實時畫面。該功能即便如商家所說,無任何存儲功能,該行為本身也涉及收集、傳輸、提供和公開等四項個人信息處理方式,任一方式均有可能構成對車內人員及路人個人信息及隱私權的侵犯。
第二,該功能違反了企業收集個人信息的必要性原則。
我國法律規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車隊出行、車路協同功能本身并不被法律所禁止,若要實現該功能必然要收集如車輛位置、速度等,但其共享行車記錄儀畫面的方法明顯是超出了實現目的的最小范圍,構成了過度收集。
第三,該功能涉嫌違反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第四,車車互聯一旦開啟,高合汽車就相當于一臺移動的、超長續航攝像頭,在上電期間不間斷采集公眾場所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六條,“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而高合汽車的車車互聯目的系為車隊出行、車路協同,該明顯并非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同時也未設置顯著提示標識周邊人群“該車附近為圖像采集區域”,涉嫌非法采集公眾信息。
第四,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的《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車企應遵循的數據處理原則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汽車數據處理者(包括汽車制造商、零部件和軟件供應商、經銷商、維修機構以及出行服務企業)在開展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中應堅持的車內處理原則(除非確有必要不向車外提供);默認不收集原則(除非駕駛人自主設定,每次駕駛時默認設定為不收集狀態);精度范圍適用原則(根據所提供功能服務對數據精度的要求確定攝像頭、雷達等的覆蓋范圍、分辨率)脫敏處理原則(盡可能進行匿名化、去標識化等處理)
對采集車外個人信息的情況,該文件規定:汽車數據處理者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保證行車安全需要,無法征得個人同意采集到車外個人信息且向車外提供的,應當進行匿名化處理,包括刪除含有能夠識別自然人的畫面,或者對畫面中的人臉信息等進行局部輪廓化處理等。
而高合汽車的該功能,使車外數據向其他車主清晰可見,毫無疑問是多處違反違反了這一規定的具體內容。
第五,我國正在積極探索建立工業領域的數據安全管理工作。2021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不辦公廳發布《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工業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工業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試點工作,相信我國在包括汽車領域在內的整個工業領域的數據安全工作將會有逐步的規范和提升。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用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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