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3月14日公布《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SDK)通報(2024年第2批,總第37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用戶權益保護工作,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持續整治APP侵害用戶權益的違規行為。近期,我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用戶反映突出的“搖一搖”亂跳轉、信息窗口“關不掉”以及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進行檢查,共發現6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上述APP及SDK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整改,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我部將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在工信部通報的名單中(后附名單),可以看到,其中不少是大家比較熟悉的App(SDK),包括怪獸充電、途虎養車、信號檢測儀、地圖指南針、租號寶、茶百道、周末酒店、鈴聲秀秀等。
01
途虎養車也違規?
讓小編注意到的是,小編用了很多年的養車類App途虎養車赫然在列,所涉問題包括: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百度百科信息顯示,途虎養車是一家2011年創立于上海的專業 “汽車養護電商平臺”,主營輪胎、機油、汽車保養、汽車美容、車品等,為客戶提供:線上預約+線下安裝的養車方式。途虎養車擁有13000 多家合作安裝門店,服務能力覆蓋31個省直轄市、405個城市。用戶可以在途虎養車官網、APP、電話、微信平臺上享受專業的365天*16小時的售前售后服務 。2018年9月,途虎養車還入駐中國消費者協會電商消費維權直通車(綠色通道)平臺,成為中消協電商直通車平臺23家入駐企業之一。
這么多年的專業養車平臺,小編和身邊的朋友們也一直用得挺好,并未意識到涉及“信息安全”方面的隱患,可見,網絡安全問題真的防不勝防。
其它涉及違規的App還有開屏信息窗口“亂跳轉”,誤導用戶;小程序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信息窗口未提供關閉或退出標識等行為。
02
網絡安全問題,成兩會熱議話題
回顧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網絡安全成為了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
近年來,隨著數字化進程的加速推進,網絡安全已經成為社會和國家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其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廣泛關注和重視。同時,在數據出境等方面的相關議題,還涉及國際貿易、國家安全層面的問題。
網絡安全,小到民生保障,它與每個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個人利益息息相關;大到國家安全,也是政治博弈、戰略資源、社會公共利益的核心防線。
我國作為世界數據資源大國之一,面臨的數據安全風險相較于其他國家也更為嚴峻,亟須建立健全數據跨境管理規則。近年,國家相繼出臺了:《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細化落實我國基礎性戰略資源和國家安全的關鍵措施。
其中,兩會上涉及網絡安全的相關提案,內容涵蓋人工智能、智能汽車、智能制造、云安全、網絡安全、網絡空間生態治理等熱門話題。這些提案,在一定程度上也指引著未來網絡安全的政策導向與發展走勢。
03
智能駕駛和汽車信息安全領域的探索
隨著信息技術地快速發展,智能化的車輛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更多的便利, 但是也對社會化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因此,除了上文提到的涉及數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外,針對車輛數據收集和管理,有關部門還制定了更細化的法規依據:《關于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工作的通知》、《車聯網網絡安全防護定級備案實施指南》、《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等。
相信,此次的兩會中涉及到智能駕駛和汽車信息安全領域的提案也會被異常重視,更多推進行業合規的細則將不斷被釋放。因此,我們簡單梳理一下相關要點:
提案一:關于進一步規范智能駕駛產品安全應用的建議
相關建議:
1. 規范輔助駕駛功能應用,打造更安全的駕駛體驗;
2. 規范自主代客泊車功能應用,保障無人化場景體驗安全;
3. 規范車端數據使用,提升智能駕駛產品安全水平。
提案二:探索限定場景無人駕駛法規,加快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
相關建議:
1. 探索設立限定場景下低速無人駕駛的政策法規,開展夜間低速無人駕駛+補能試點應用,實現從“人找樁”到 “車找樁”;
2. 將用電負荷從日間高峰期規?;D移至夜間低谷期,并將充電從主動行為轉變為自動化漫游式服務,從而形成電網、用戶、充電站運營商、車企多贏格局。
提案三: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明確智能駕駛法律責任認定
相關建議:
1. 建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增加并明確“機器駕駛人”的定義;
2. 增加“智能駕駛汽車應當安裝關鍵數據存儲黑匣子或關鍵數據云端備份”的強制性規定;
3. 在現行交通事故歸責的基礎上,增加由系統控制智能駕駛汽車時認定交通事故的有關法律規定;
4. 增加“將智能駕駛汽車產品責任保險納入強制保險的范圍,分散相關責任主體的風險”的有關法律規定。
提案四:完善汽車數據產權立法 明確個人信息界限
相關建議:
1. 明確汽車數據中個人信息的界限。車輛自身及零部件工況類數據,道路、天氣等與外部環境有關數據,無法識別到具體個人的數據,應不屬于個人信息范疇;而車控類數據及應用服務類數據中的不同數據與個人的關聯性存在很大差異,需要從立法層面進一步予以明確;
2. 細化汽車數據產權規定,進一步在汽車行業落實現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立的數據產權規則,促進數據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
結束語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隨著數字化浪潮的來臨,人們的關注點已經不僅限于產品質量、虛假廣告等方面的問題,“個人隱私泄露”、“數據安全”、“網絡欺詐”成為了“數字一代”的關注話題。因此,車企和平臺服務商在提供多元化的服務的同時,不能一味地追求商業利益,一定要重視數據合規、堅守道德底線。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西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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