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精工與子公司北京普萊德新能源電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普萊德”)之間關于業績補償的矛盾備受關注,6月27日晚,東方精工發布公告顯示,通過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其對普萊德年審過程中所獲取的審計證據,對普萊德管理層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未更正錯報做出了審計調整建議。東方精工直指普萊德通過獲取寧德時代返利年底突擊利潤,向福田汽車代售產品不具備商業實質,對北汽新能源確認的兩筆收入不符合商業實質且存在明顯跨期收入確認行為等問題。
業績補償現爭議
4月17日,東方精工發布2018年年報以及立信會計師事務出具的《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北京普萊德新能源電池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普萊德2018年度扣非后凈利潤虧損約2.17億元,2016年至2018年累計實現扣非后凈利潤約為3.77億元。根據公司與普萊德原股東暨業績補償義務人(即北大先行科技產業有限公司、北京汽車集團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發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統稱“普萊德原股東”)簽署的購買資產協議和利潤補償協議,普萊德原股東暨業績補償義務人承諾2016年至2018年普萊德累計扣非后凈利潤金額為9.98億元,而普萊德2016年至2018年的累計實現扣非后凈利潤未達到業績承諾要求,普萊德原股東暨業績補償義務人須向東方精工履行業績補償義務。
但在東方精工年報及相關專項審核報告披露后,普萊德原股東暨業績補償義務人、普萊德原股東委派的管理層與東方精工之間關于2018年度普萊德凈利潤、2016年至2018年普萊德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等產生分歧和爭議,5月6日,普萊德部分管理層(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均未參加)在未經普萊德董事會批準、未獲得普萊德股東確認和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召開媒體發布會,5月8日,普萊德又發生服務器遭受黑客攻擊導致部分資料損毀丟失,東方精工與普萊德之間的爭議逐漸公之于眾,并引發廣泛關注。
東方精工介紹,2月27日,普萊德管理層向東方精工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一份凈利潤約為3.1億元但僅加蓋普萊德公章,無普萊德企業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的普萊德2018年度財務報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其對普萊德年審過程中所獲取的審計證據,對普萊德管理層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未更正錯報做出了審計調整建議。
獲取寧德時代返利或為年底突擊利潤
在東方精工發布的公告中,顯示,寧德時代是普萊德原股東、業績承諾方和業績補償義務人之一,直接持有東方精工6.20%的A股普通股,同時也是普萊德歷年來的第一大供應商,是普萊德在新能源動力電池系統關鍵配件即電芯的唯一供應商。普萊德獲取來自寧德時代的返利按照“直接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方式進行返利。
但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寧德時代返利存在以下異常情形:
一是2018年度普萊德所獲取的返利金額和返利比例均異常。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寧德時代返利金額為3.9億元,返利金額和返利比例明顯高于2017年的返利金額和返利比例,并明顯高于2016年的返利金額和返利比例。
二是年底突擊簽署第三份返利合同約2.77億元,但無合同編號。根據普萊德向立信會計師提供的資料顯示,普萊德與寧德時代共簽署了三份與2018年業務有關的返利合同,涉及返利金額共計約為3.94億元。其中,簽署日期在2018年9月的兩份返利合同涉及返利金額合計約為1.17億元,均有合同編號;第三份返利合同涉及返利金額約為2.77億元,合同簽署日期為2019年1月21日,無合同編號。
三是確認返利后2018年度普萊德銷售毛利率異常。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顯示:2018年度其動力電池系統的銷售毛利率約為19.71%,遠高于2017年度銷售毛利率12.91%和2016年度銷售毛利率11.74%。2016年-2018年期間,同行業上市公司的銷售毛利率整體呈下降趨勢,但2018年普萊德動力電池系統的毛利率不但未出現下降,反而大幅度上升。
因此,東方精工指出,普萊德與寧德時代在2019年1月簽訂的2018年第三份返利合同,存在普萊德年底突擊利潤的嫌疑,相關返利交易的公允性存疑。
普萊德向福田汽車代售產品不具備商業實質
公告還顯示,北汽產投持有東方精工6.47%的A股普通股,北汽產投和福田汽車的控股股東均為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北汽產投和福田汽車構成一致行動關系,北汽產投和福田汽車為東方精工的關聯法人,也同為普萊德業績承諾方和業績補償義務人。
東方精工介紹,普萊德從2017年開始向寧德時代購買動力電池再銷售給福田汽車,但普萊德代銷寧德時代的產品并沒有由普萊德完成實質性研發、采購、生產、質檢、倉儲和物流等必要環節,普萊德2018年確認的相關代售業務銷售毛利率遠高于普萊德當年自產自銷業務的毛利率,該交易不符合商業實質。
同時,2018年普萊德賬面確認對福田汽車之下屬子公司研發服務收入約為2358.49萬元,確認相應成本為978.75萬元(計入研發費用)。但該合同于2018年底簽署;該研發服務收入的毛利率高達54.69%,且多個明細項目實際發生金額與預算金額差距較大;2018年度普萊德累計向福田汽車下屬子公司銷售該研發項目的產品數量僅為52套,銷售收入僅為774.58萬元,投入產出效率低,不符合商業邏輯;截至2019年4月30日,普萊德仍未收到該研發項目的相關款項,因此2018年度普萊德對福田汽車下屬子公司確認的研發收入缺乏真實性的說明。
普萊德對北汽新能源確認的兩筆收入存疑
公告顯示,北汽產投持有東方精工6.47%的A股普通股。北汽產投和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東均為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北汽產投和北汽新能源構成一致行動關系,北汽產投和北汽新能源為東方精工的關聯法人。
東方精工指出,普萊德與北汽新能源在2019年1月簽訂了兩份《零部件開發合同》,合同金額為1034.48萬元(不含稅),普萊德開具的發票時間為2018年12月25日。普萊德于2018年12月28日確認模具費收入1034.48萬元。北汽新能源以前年度并未為普萊德承擔模具費用,根據普萊德管理層提供的該模具研發成本明細,該研發模具的實際成本費用為378萬元。該筆收入的毛利率高達63.45%。
同時,普萊德與北汽新能源在2019年3月簽訂的《技術開發合同》約定,普萊德實際發生某測試費以及樣件費用金額為2876.51萬元,北汽新能源承擔其中的50%,金額為1438.26萬元(含稅)。普萊德在2018年12月底開具發票1311.58萬元并確認當期營業收入。根據普萊德管理層提供的測試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項目尚未完成測試驗收。
因此,2018年普萊德對北汽新能源確認的兩筆收入合計2346.06萬元不符合商業實質,且存在明顯跨期收入確認行為。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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