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業內公認,2011年,中國電動汽車行業的商業化進程遠未達到預期。年初,大家對這一年的行業表現有著怎樣的期許?實際不盡人意之處又有哪些?事與愿違的深層次原因究竟存在何處?本文作者經過長時間對行業的客觀觀察和冷靜思考,用犀利的筆鋒抽絲剝繭,對上述幾點疑問進行了精辟總結。
該篇僅是作者系列行業探索文章的開篇,第一電動網將陸續刊登其他篇章。但第一電動網對作者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電動汽車行業發展目前處于一種混沌狀態,作者的思考方式和思考結果對不對?還有哪些事實和道理需要補充?第一電動網熱情邀請業內同仁積極參與到討論中來,不吝呈現您的見解和觀點,大家齊心為中國電動汽車2012年的良性發展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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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回應:
專家:
中國工程院院士,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楊裕生:電動乘用車的”無人買車”與”無車可賣”
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團國興:診斷新能源汽車行業現狀需要理論聯系實際
浙江大學陳立銘:低速電動車才是當前電動汽車產業化關鍵
企業:
國軒高科方建華:目前談電動汽車完全商業化為時尚早
北汽林逸:基礎設施建設要靠全社會資源來解決
媒體:
中國汽車報楊麗娟:《沒有產品已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大患”》
謝子聰
剛剛落下帷幕的2011年,原本是一個令中外電動汽車行業人士高度矚目的年份,原因在于它是中國進入”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亦是中國電動汽車產業經過十幾年的產品技術研發后,嘗試進入”商業化示范推廣階段”的元年。我們把它理解為中國電動汽車產業商業化”總攻”前的一次重要演練。其重要意義有兩方面:一是為完成2012年中國電動汽車”十城千輛”示范工程階段性目標奠定基礎;二是為完成2015年中國電動汽車”十二五規劃”商業化示范推廣的總體任務開個好頭。
但讓人遺憾的是,由中央部委、地方政府、科研院校、大型央企和眾多民企組建起來的、積聚了龐大資源的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在2011年電動乘用車商業化的示范推廣中,交出的卻是一份不太理想的成績單。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產品沒市場。在政府高額財政補貼政策支持下,電動乘用車產品市場表現不佳,六個私家電動乘用車示范城市幾乎全部交了白卷。所謂的電動乘用車銷量,大都是”托兒”或企業采取特殊手段產生的,根本不是規范的市場所為。
其次是中國整車企業沒有可賣的車。耗時(兩個五年計劃)十年,投資上百億(國家資金20億,企業配套資金80億)的研發資金,中國的整車企業至今都拿不出像樣的電動乘用車產品,僅有的產品全是清一色的”改裝車型”樣車或小批量試制,形成完整的萬輛級生產和銷售能力的企業幾乎沒有,更別提產品售后服務網絡的配套建設。
第三是沒有完整的城市基礎設施。不管是充電模式,還是換電模式,電網公司和其它參與電能供給服務的企業,在兩年里(2010——2011年)也沒有建設好一個城市的電動乘用車基礎設施網絡,為整車企業產品提供最基本的銷售條件。看得見的僅是,電網公司在眾多城市”仙女散花”般建設的大型充電站和充電樁的示范模型。而電網公司自主創新的換電模式在杭州的推動工作中,也因為專家和整車企業持不同意見進展不大,收效甚微。
對此,廣大行業人士和許多媒體作者,就中國目前的發展策略和推動方式,發出了各種不同的質疑聲。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在哪些方面走入了誤區?我們是否能夠完成2012年和2015年中國電動汽車發展目標?
筆者認為,問題的癥結在于中國電動汽車軍團根本沒有準備好,就發起了盲目沖鋒!認真分析2011年中國電動乘用車商業化示范受阻原因,主要是由以下幾個思想誤區所致。
誤區一:對商業化所需的系統創新認識深度不夠
中國電動汽車軍團的主要問題,是沒有把電動汽車商業化的核心問題系統地弄清楚。大多數人只是站在車輛產品技術角度,去思考推動電動乘用車商業化的工作,而不是用創新一個新興產業的整體視角,去全方位地構架一個配套的系統工程。遺憾的是,直到目前仍然有許多人抱著一種頑固的想法,認為只要研發出車輛產品和建設好一定規模的充電樁及充電站,再加上政府的財政補貼,就可以實現中國大規模商業化示范推廣的目標。
眾所周知,產品技術視角與產業商業化視角是不同的,產品技術僅是產業商業化系統工程的一個部分。也就是說,我們在沒有把一個連西方發達國家都沒有實驗成功的新興產業,從”產品市場定位、產業系統技術配套、產業財務盈利模型、實施推廣策略”等重要層面,徹底搞明白其核心問題的情況下,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就發起了全面沖鋒。因此,違背了兵家”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原則。
產品是為市場服務的,有市場的產品才會有價值。技術是為有市場的產品服務的,無法幫助產品實現市場最大化的技術是毫無意義的。為此,整車與電能供給配套技術方案的爭論應該以此為準繩,而不是以某一個企業的利益為衡量標準。
誤區二:重視產品驅動系統創新 忽視能源供給系統配套創新
中國電動汽車商業化的核心問題不僅僅是驅動系統創新,而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創新。它包含了”車輛產品系統技術與市場銷售”創新、”動力電池及能源供給系統配套技術與市場運營”創新、”產業商業模式”創新和”商業化實施策略”創新四大部分。四大部分唇齒相依,缺一不可。
車輛產品技術創新,僅僅是整個新興產業商業化中的一部分,只是產品商業化實施的基礎條件之一。而電動汽車產業化創新的重點在于系統技術集成,重中之重是驅動系統和能源供給系統的配套創新。
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忽視驅動系統和能源供給系統配套創新的誘因,是受西方發達國家整車企業所倡導的電動汽車”家用電器”商業模式的影響,我們也可以把它稱為”插座模式”思維。
我們應該深刻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假如只需開發出電動車輛產品和建設一定規模的充電樁及充電站,就可以解決電動乘用車大規模商業化的持續發展問題,那”具有豐富創新經驗的西方老師”早就動手實施了,還會給我們中國人留下什么機會?
[page]誤區三:電動汽車能源供給定位模糊
對電動乘用車能源供給系統的定位模糊,也是影響中國電動乘用車商業化推動工作的重要因素。
在中國電動汽車產品技術發展戰略中,”三縱三橫”思想構架無疑是全球一個開創先河的”自主創新”典范。它為中國電動汽車近期和中長期的車輛產品系統技術研發,制定了科學系統的方向和目標。至今西方也沒有一個國家的電動汽車發展戰略能夠與之媲美。
然而,從推動中國電動乘用車商業化全局來看,”三縱三橫”的”車輛產品”技術系統構架是不完整的。電動乘用車商業化對產業技術系統的要求就不僅僅是”車輛產品”的技術,而是一個滿足車輛產品從銷售特性到使用特性的完整技術系統工程的構架。因此,需要我們盡快從產業系統集成的整體角度來完善。
電動乘用車創新從車輛產品角度是驅動系統的創新,但從產業角度則應該是:驅動系統和能源供給系統的配套創新。西方發達國家之所以至今沒有大的斬獲,其錯誤在于他們忽視了電動乘用車產業發展中能源供給系統創新的重要性。
中國的”三縱三橫”在進入商業化示范推廣階段,之所以會出現目前的混沌和困難,主要問題也在于如同西方一樣,對電動乘用車產業中能源供給系統的定位模糊。
我們可以從國家相關部委所有公布的文件里,清晰看到電動汽車的能源供給系統被稱為:充電或者充換電基礎設施??墒菂s沒有明確界定它是屬于整車產業鏈中的一個環節,還是與燃油汽車一樣是屬于一個獨立的能源供給產業鏈?
如果說它是整車產業鏈中的一個環節,那它在整車產業鏈上的位置應該放在哪兒?與整車產品和動力電池的技術關聯性有什么特征?如何像燃油汽車的油能供給一樣,滿足電動汽車產品的使用特性,幫助電動汽車實現市場最大化的價值?
如果說它是一個類似燃油汽車油能供給系統的獨立的產業鏈,那么構成這個產業鏈由哪些要素組成?它與整車產業鏈和動力電池的關系是什么?技術關聯特性在哪里?這種構架能否滿足電動汽車的使用特性,幫助車輛產品擁有市場競爭力?
科學分析電動汽車能源供給的電網兼職特性和供給規律,我們應該參照燃油汽車中的油能供給體系,把它定義為一個獨立的產業鏈系統,而不應該把它視為整車產業鏈的一部分。
電動汽車能源供給定位模糊,一直沒有引起電動汽車行業界的高度重視,是一個全球性的阻礙電動汽車商業化的主要問題。問題的根源還是要追溯到主導西方電動汽車發展的整車企業身上,它們一開始就不準備借鑒燃油汽車與油能供給”分工合作”的模式,來與電能供給企業聯手推動。而是試圖將電能供給企業擺放在與其它家用電器產業發展類似的”插座模式”位置,以此實現整車企業一方獨大的夢想。
然而,電動乘用車的商品特性,動力電池技術特性與使用特性,以及電網的兼職特性,讓違背電動汽車發展規律的西方整車企業,在近三十年的努力推動中,步履蹣跚,一籌莫展。因此,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在推動商業化的初期,一定要高度重視西方的這個教訓。否則,我們在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上,不僅會付出上千億的學費代價,還將多花十年以上的時間。
我們要借鑒燃油汽車商業化的油能供給與整車產品的”分工合作”科學構架,科學認真地分析研究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和電網兼職特性的客觀規律,創新制定出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電動汽車電能供給模式。以此來確定電能供給在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中的準確定位。創新找出符合中國特色的電動汽車商業化發展道路。
誤區四:事與愿違的”實施策略”
政府2010年公布的私人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是為發展初期電動乘用車和動力電池成本高,而出臺的一個幫助降低產品銷售價格的重要舉措。初衷是為了表明中國政府在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初期,不僅僅是給予優惠政策上的支持,還將會拿出巨額資金來孵化產業正常發展。政府的這一堅定態度,對中國電動汽車軍團來說原本是一件極大的好事。
可是,由于政府出臺的補貼政策考慮不周和細化不明確,又碰上整車企業拿不出好的產品,電網公司沒有建好完整的城市基礎設施的情況,整個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在沒有為電動乘用車商業化示范做好準備的條件下,就被迫發起了沖鋒。其結果就是政府的好心沒有得到市場的好報,政府資金想補也補不出去。截止到2011年底,我們從財政補貼政策執行情況來看,六個私家電動乘用車示范城市,幾乎統統交出了白卷。
更讓人遺憾的是政府財政補貼政策,不僅沒有起到幫助電動乘用車產品打開市場的作用,反而淪為誘發整車企業和電網公司利益糾結與難以合作的主要因素,成為釀成中國電動汽車軍團內部出現”爭主導、爭補貼”現狀的禍首。
(本文作者系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新能源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 編輯/李艷嬌 )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謝子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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