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物價局出臺省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明確了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扶持性電價,以價格杠桿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
按照政策規定,河北省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電動汽車在電力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其中,電費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充換電服務費用標準另行規定。
河北省物價局要求電網企業要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工作,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由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應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統一核算。
有業內人士分析,目前電動汽車的入手價格相對較高,國家對電動汽車出臺電價扶持政策,可以減輕消費者后續的養車成本,繼而推動電動汽車市場需求的增加,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
據了解,今年7月,河北省首座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在石家莊市安裝完成,目前該電站有5臺直流充電樁和3臺交流充電樁,可同時為8輛電動公交車進行充電服務。同月,我省在京滬高速、青銀高速河北段8對服務區建設了16座電動汽車快充站。每個快充站4個充電樁均具備30分鐘充30千瓦時電量的能力,可滿足一般純電動乘用車行駛100公里至150公里。今年年內,河北省電力公司還計劃完成京港澳高速9對服務區內18座電動汽車快充站建設。
來源:河北日報
作者: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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