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18年4月6號,加利福尼亞州公共事業監管機構(California's public utility regulator)表示,在未來將允許科技公司在沒有備用駕駛員的情況下,使用自動駕駛汽車運輸乘客,這對自動駕駛汽車開發商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就像行業面臨著對安全問題的嚴格審查一樣。
加利福尼亞州公共事業委員會是監管公共事業公司(包括各類乘車軟件)的公共機構委員會,該委員會發布了一項提案,該提案可以為像Alphabet 的Waymo公司或者通用汽車這樣的公司提供測試自動駕駛汽車的方便——在沒有任何備用駕駛員的情況下駕駛自動駕駛汽車,這是大多數科技公司對自動駕駛技術測試的最高期望。
加利福尼亞州車輛管理局(DMV)已經頒布了允許在沒有任何司機(沒有任何備用駕駛員)的情況下進行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的規定,該規定于本周(4月9號,星期一起)生效。該委員會表示,其將會提出新的提議來補充現有的DMV規則,為乘客提供額外的保護。
該提案將在下個月的委員會會議上進行投票,這將為自動車公司進行更多的測試并讓公眾更加熟悉無人駕駛車輛掃清障礙,也從而使該行業得到更加嚴密的監管。在不久的未來,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無人駕駛汽車行駛在加州公路上進行相關測試。同時,隨著亞利桑那州發生造成行人死亡的車禍后,全美國各地的監管機構正在對自動駕駛汽車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
在發生死亡事故之后,Uber公司已經暫停了公司內部所有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活動,到目前為止,這起事故仍在FBI聯邦安全官員的協助下調查。
加利福尼亞州的規定要求無人駕駛汽車公司在使用無人駕駛汽車接載乘客之前,至少要從DMV持有自主車輛測試許可證90天以上。不僅如此,接載乘客的服務必須是免費的,公司不得接受乘客任何形式的付款 ,而且乘客必須年滿18歲,且不允許往返于機場。
該提案還要求公司必須要向監管機構定期提交報告,其中必須包括自動駕駛車輛行駛的里程數,完成的行程數目以及所有服務過的殘疾乘客的信息。
來源:汽車產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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