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海口市被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批準為2013-201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根據實施方案,2013-2015年全市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為擴大宣傳,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廣應用范圍: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本市居民個人。
二、推廣應用領域:公交、公務、出租、租賃、環衛、郵政、景區、公共服務等領域及私人購買領域。
三、推廣應用車型:按照國家工信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四、車輛補貼標準:
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本地消費者,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五、注意事項:
(一)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或個人采購車輛前需到海口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申請備案,申請備案時需提交車輛采購計劃及消費者基本情況材料。
(二)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或個人申請補貼時提交銷售發票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所購買的新能源汽車車輛生產企業獲得中央補貼資金數額及相關清算文件等證明材料(核原件)。
(三)地方補貼資金在中央補貼資金清算后給予發放。
六、推廣應用工作機構:海口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
聯系地址:海口市長濱東二街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8棟北樓4015室
聯系電話:68724669 68724670
聯系人:鄧光智 曾令鈐 周建林
海口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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