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蘇州市物價局發布《關于核定我市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規定對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價格1.66元/千瓦時。同時,建立每季度充電服務價格隨成品油價格變動作同向調整聯動機制。
原文公告如下:
關于核定我市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
蘇價環字〔2016〕62號
各區物價局(辦),蘇州供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668號)和《省物價局關于明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和服務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4〕69號)要求,結合蘇州實際,現就我市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設施服務價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價格1.66元/千瓦時。
二、建立每季度充電服務價格隨成品油價格變動作同向調整聯動機制。 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根據成品油價格變動情況,原則上一個季度調整一次,其中充電設施服務價格變動幅度低于每千瓦時0.1元時,不作調整,累計變動幅度達到每千瓦時0.1元時,于下季度首月10日前調整并公布。
三、做好服務和宣傳工作。提供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的企業要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滿足客戶充電時間需求,保障充電質量。利用價格杠桿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對支持蘇州落實節能減排戰略、服務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價格政策宣傳,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及其它情況,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四、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
蘇州市物價局
2016年7月1日
本文地址:http://m.155ck.com/news/shichang/44178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